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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纳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行业面临三大变革

 就在刚刚过去的周五(2月5日),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给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董秘分派了一个新的任务:好好做好ESG功课。

事情缘于证监会在官方网站披露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证监会希望用这一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笔者阅读后发现,该意见稿内容很丰富很全面,基本上包含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方面面。不过最重要的一个发现是:把ESG信息纳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范畴,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向投资者作出披露的内容之一,具体来说,这些内容包括“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

而且,该意见稿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当确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而上市公司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证监会此举很重要,不仅将ESG信息披露的责任落实到了董秘身上,而且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担起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

证监会在意见稿中提出,上市公司应当指定或设立专职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从证监会的动作来看,中国的ESG信息披露正在走向主流的进程中,这一步伐会越来越大,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司管治的影响会越来越深入。

笔者预计这一事件有三大发展方向:

第一:上市公司需要尽快准备专业的ESG投资公关团队。在可见的未来,ESG议题将不再停留在为了迎合企业形象,或是迎合监管合规而形成的报告——这些报告往往在完成之后就会被束之高阁。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实际行动与ESG相关,并会融入到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互动过程中,这将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关系部门带来新的挑战。而据目前笔者所了解,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并没有把ESG信息作为促进投资者关系的重要砝码。

第二:ESG信息与ESG评级将会被纳入与基本面同样重要的因子分析体系。这是因为ESG信息表面上看只是与企业在环保、社会责任及公司管治方面的事务相关,但事实上,它背后体现的是公司对于宏观环境的把控能力,对于政策风险的规避能力,以及对于企业良好决策的内在机制——这些都与日常经济息息相关。随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收紧,未来投资者难免会把ESG信息与基本面因子结合起来。

最起码,基金经理会让买方研究员在评估上市公司估值的时候,参考评级机构的ESG评级,或是在同等条件下,筛选那些ESG披信息披露更充分的公司。这些做法,都会倒逼上市公司和卖方研究将ESG信息更频繁地纳入公司基本面研究。

第三:从行业来看,独立第三方的ESG信息系统与数据研究将越来越具价值。从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实践来看,上市公司自愿披露ESG 等信息,已经成为了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这是因为不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希望自愿披露一些信息,好让投资者作出更有利于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然而,对于买方机构来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还需要与第三方的独立数据研究机构的结果相映证。

目前,中国尚未形成一个成体系的ESG信息披露惯例,因此,投资者将会更有赖于第三方的独立数据收集及分析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证监会已经预计到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种种信息披露弊端,因此这次意见稿特别对投资者关系提出四大原则: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笔者注意到,此次证监会的意见稿还专门提出,存在下列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的;

2.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

3.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的;

4.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

5.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6.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在上述几个类别中,应该说ESG信息最可能出现的是第4类别,因此也有必要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