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室
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我局制定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贯彻《规定》精神,研究部署2006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明确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具体任务,2006年2月17日,污控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会议。张力军副局长到会并做了主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讲话。

  讲话指出,国务院刚刚下发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的要求,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国家环保总局在2005年12月13日出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这标志着清洁生产引入我国十几年后,国家环保总局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正式纳入了全国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国家环保总局在这个时候召开这次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会议,对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张局长强调了推进全国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第二,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第三,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法定职责,抓紧完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配套环境管理制度的建设。张局长要求与会代表要详细传达本次会议精神,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贯彻《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严格依法行政,不抓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是不作为,抓得不紧不好也是不作为。

  会上,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代表做了“抓住重点,示范引路,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代表做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代表做了“正确理解和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清洁生产”,辽宁省环保局代表做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青岛市环保局代表做了“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报告,受到各地代表热烈欢迎。

  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段宁博士,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要点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会议还就学习贯彻《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和张局长的讲话等进行了分组讨论。

  最后,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代表污控司做了“认真学习《规定》,全面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总结发言,并对2006年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污控司司长樊元生同志到会祝贺。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