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必文 周胜军 岳跃强)8月11日,记者从在花垣县召开的湘、黔、渝交界地区锰污染整治会上获悉,一场整治锰矿开采、锰矿粉加工、电解锰、锰合金等涉锰行业污染的环保“风暴”,已强劲登陆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我州花垣县、铜仁地区松桃县、重庆市秀山县。
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介绍,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锰矿资源丰富,号称中国锰矿的“金三角”,但是锰污染问题非常严重。最近,该地区的锰污染问题引起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等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于8月6日就此问题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国家环保总局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治理方案,协调三省(市)联合行动,共同治理,迅速开展工作。8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组成了以陆新元为组长的调查组奔赴现场。
8月8日至9日,调查组深入现场查看了湖南花垣、贵州松桃、重庆秀山3县的20余家电解锰生产企业、7个河流断面,监测了36个水样。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查组协调交界地区的省环保部门、地方政府于8月11日共同制定了整治方案。
该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整治范围、内容和时限。整治范围:湘、黔、渝3省市交界地区的花垣县、松桃县、秀山县所有涉锰企业。整治内容:8月20日起对经验收锰、铬不能稳定达标和督察组抽查时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没有达到环评审批要求、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验收或申请验收但未达到验收要求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目前正处于停产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禁止供地项目、禁止重复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8月起,凡是没有水环境容量的地区,不得新上电解锰企业。整治时限: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等整治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停产治理任务的,一律关闭。
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地方政府相关领导代表本地区在方案上签了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德清代表我州签字。
陆新元在《对湖南、重庆、贵州三省市交界地区“锰三角”水污染情况检查反馈意见提纲》中希望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再现沈从文先生笔下“清澈见底,鱼可计数”的美丽清水江,促进交界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