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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集团与东航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9月8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建立以“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共赢”为原则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突出两家中央企业优势叠加的协同效应,发挥双方的资源和品牌优势,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业务互补和整合联动发展,共同促进国有企业的做强做优做大。

东航集团总经理、东航股份董事长刘绍勇,东航集团党组书记、东航股份总经理马须伦,中远海运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许立荣,中远海运集团董事、总经理万敏出席仪式。马须伦和万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东航集团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东航股份党委书记李养民,东航集团总会计师徐昭、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等领导出席并见证了签约。

东航集团与中远海运同为交通运输领域在沪中央企业,具有悠久的合作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基础。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重点加强航空客运业务、物流业务、金融业务、旅游业务等领域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高层工作联席会商机制,深入探讨并确定具体的合作项目。在整体协议的基础上,双方积极寻求多层面的合作,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签约仪式上,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与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双方的旗下企业,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业务层面的实质性对接合作。

刘绍勇和许立荣等双方领导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既回顾了历史,又展望了未来。双方表示,两家中央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合力发展、聚力发展,创造新机遇,增强新动能。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依托各自的优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拓海空联运市场,在客流、物流领域开展全面合作,不断扩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双方认为今后的合作前景广阔,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