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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09-01-21


刘振亚总经理出席会议并代表全国文明单位发言
1月20日上午,中央文明委在京西宾馆隆重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办公室主任刘云山主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表彰决定。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作为中央企业获奖代表上台领奖,李长春同志亲自为刘总颁发了奖牌。

  刘振亚总经理代表全国文明单位作了题为《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国家电网科学发展》的大会发言。
  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培育具有国家电网特色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四个服务”宗旨,服务中心,融入大局,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公司总部连续三年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公司所属24个省级电力公司荣获省级文明行业。特别是2008年,在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干部员工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企业精神,坚决克服特大自然灾害和各种艰难险阻,积极应对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夺取了抗冰抢险、抗震救灾、奥运保电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胜利,建成了代表国际输电技术最高水平、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2008年公司实现利税855.5亿元,在世界500强中名列第24位。
  大会共表彰了14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0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672个全国文明村镇、1343个全国文明单位和100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继续保留10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公司系统共有113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比上届(05年78个)增长44.87%;2名个人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信息来源:思想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