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45号)和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宽海的批示要求,佳木斯市水务局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考核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组成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工作组,科学分解、严谨测算“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编制《佳木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组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并综合考虑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10月底完成指标分解方案,编制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经三次专题专家会商和两次水务局党组会审查修改后于11月17日召开了各县(市)区协调会。工作中市水务局多次与农垦及各县(市)区对接,向省水利厅汇报、与省水利设计院技术组沟通,顺利通过省水利设计院技术审查,并在11月24日全省地市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工作推进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目前,《佳木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由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于12月17日审议通过,为2015年开展“三条红线”指标考核工作和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基础,确保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