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组织召开珠江片2015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协调会

2011621   来源:中国网

 

616日,珠江委在广州组织召开了2015年珠江片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协调会。珠江委副主任崔伟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水利厅副厅长陈坚、贵州水利厅副厅长涂集、广西水利厅副厅长蔡德所、广东水利厅副厅长林旭钿、海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强以及珠江流域片各省(自治区)水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有关指标分解工作的要求,提出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湖南、福建、江西等各省(区)在流域水资源管理总体控制指标下的分解指标建议。珠江委分别与流域各省区就分解指标进行答疑讨论,研究协调。

  为加快推进用水总量控制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水利部先后召开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珠江区及红河流域2015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珠江区和红河流域2015年总量控制指标、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水功能区达标率等控制指标,要求各流域抓紧开展2015年水资源管理指标分解及做好与各省(自治区)的确认工作。

  崔伟中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珠江流域片各省(自治区)2015年水资源管理指标分解工作,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科学构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指标体系的前提。他详细解析了开展珠江片2015年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分解的原则,并指出,珠江流域地处南方,但是流域内各行政区水资源条件各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现状也不尽相同,制定各省区水资源管理指标既要体现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同时又要充分考虑省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实际。开展指标分解应遵循6个原则: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为根本;二是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主要依据;三是充分尊重各省区的用水现状;四是要与《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珠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以及其他规划相衔接;五是统筹考虑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六是考虑水资源管理指标间的衔接关系。

  据了解,珠江委与流域内各省(区)协商确定2015年水资源管理考核建议指标方案后,将于620日之前报给水利部。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下一步还将继续开展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推进流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取水许可验收及监督管理,配套出台珠江流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等工作。

  珠江委水政水资源处、水源局(水文局)及综合技术中心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以及流域各省区有关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