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玲代表:八项措施改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

记者 张庆水 王芳  2008-03-15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苏州市委副书记杜国玲说,太湖流域地跨苏、浙、沪两省一市,从“九五”计划开始,国家把太湖流域治理列为环保工作的重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得到了加强。但是,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状况还不容乐观,与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整体目标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太湖流域开发、利用与保护,涉及两省一市和众多职能部门,目前,主要存在职能交叉、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特别是水环境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太湖保护的新要求;保护和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上游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入湖水量减少,下游地区用水需求增加,太浦河下泄水量逐年增长,太湖湖区进出水量不平衡,自净能力下降。
为此,杜国玲代表提出八项措施改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一是建立流域性水环境管理体制。建议成立统一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机构,加大协调太湖水环境管理的力度。二是建立健全太湖流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三是建立太湖流域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和建立水污染事故赔偿基金,真正做到“谁污染谁补偿”。四是建设太湖流域水污染预警系统。加强污染源与水环境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水环境污染监管预警体系。五是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开展排污交易,促进污染减排。六是加快太湖流域立法。统一太湖流域环境政策与环境标准,并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七是强化调水措施,增加入太湖清水量。严格管理和控制太湖上游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在保证下游河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情况下,适当控制太浦河下泄流量,确保太湖湖区进出水量和生态平衡,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保护和修复太湖湿地,恢复太湖生态。八是把投入太湖综合治理的资金作为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支出的重点,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中央与省级二级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