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将投放2000台公共自行车供市民使用

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四平市政府决定在市区投放2000台自行车,首批投放500台。1月24日,城市公共自行车投放启动仪式在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地直社区举行。

据了解,在首批投入500辆自行车之后,其余1500台自行车将在短期内全部安装好投入使用,居民到社区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就可以骑公共自行车了。这是市政府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理念,为市民提供健康、环保、便捷出行方式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

近年来,四平市委、市政府坚持发展与民生并重,通过政府和社会的联动,加快转型发展,体现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当今社会,“绿色、低碳、环保”出行方式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时尚追求。自行车这一环保、低碳、快捷、有益身心的交通工具,不仅没有被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所取代,反而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喜爱。“民之所好,政所为之;民之所需,政所予之”。在春节前夕,四平市在全省率先投入2000辆城市公共自行车,这是拓展公共交通模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的一次崭新探索,是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有力举措,更是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同时也是四平市取缔三轮车后满足广大市民短途出行需求的一个有效措施。

在启动仪上,崭新的公共自行车整齐地摆放在社区门口两侧,吸引出行人们停下脚步,打听这些自行车是干什么用的,民政局和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老百姓们作了解释,同时向他们发放《四平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宣传单。

看着崭新的自行车,佟春茹兴奋地说:“市政府给我们提供公共自行车,方便出行,既省钱又快捷,还能锻炼身体,我们特别感谢并表示支持,我今年58岁,还符合骑公共自行车的条件,明天上街我就可以骑公共自行车去了。”

66岁的田仁锋一大早就到了社区,他说:“上个月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50项民生工程,投放城市公共自行车是其中一项,前几天社区开会就通知公共自行车投放启动仪式在地直社区举行,就想来看看。我虽然不符合条件了,但看到这样便民的民生工程实施这样快,真是高兴啊!”

市民政局副局长谷立志说,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是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实事,是四平市惠民工程中的一件大好事。建设宜居城市,倡导绿色出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希望全社会积极支持城市公共自行车这一惠民工程,为改善四平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尽一份力。

启示仪式刚结束,居民张芳与一起来的2个好朋友相约等春天时一起骑公共自行车去郊游,“咱们先问问怎么办理相关手续。”三个人边说边走进社区里。

市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及各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领导及部分社区居民参加了启动仪式。民政局副局长谷立志宣读了《四平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

《四平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出台 

为确保公共自行车安全运行,四平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四平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

办法规定:城市公共自行车使用范围限定为四平市区内,遵循“属地管理,便民服务、限时免费,规范运作”原则,自行车管理部门为民政局。自行车使用对象为年满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市区城市户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并能够熟练骑行自行车的居民。符合使用条件的居民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社区登记,每次缴纳100元用车信用保证金,并签订公共自行车安全使用协议,到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领取自行车使用。使用人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身份证和用车信用保证金收据,到社区归还车辆。社区管理人员对归还自行车验收合格后,将公共自行车放置服务点,返还用车人员信用保证金。用车者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自行车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社区管理人员负责自行车的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自行车系统安全,确保自行车的正常使用。用车者用车时应认真对所用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一旦使用行为成立,则视为用车人使用的自行车性能合格,符合安全要求,出现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本人自负。用车者在用车过程中出现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须自行修复后返还。如整车丢失,用车者要及时报告社区管理人员并报警,按照车辆折旧程度及标准进行赔偿。

办法还规定,城市公共自行车是便民利民的公共交通工具,各社区要严格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占用。要公开公共自行车使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