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政府签署绿色交通框架协议

6月18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和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在无锡分别代表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提出2020年率先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省份。

《框架协议》提出,到2020年,江苏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率先应用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率先建成集约高效交通运输组织体系,率先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率先夯实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基础,率先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示范港口、示范公路、示范航道、示范企业,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省份。

具体指标包括:与2010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6%和1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0%和22%,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0%和12%,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6%和30%。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100%。港口粉尘综合防治率70%,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达标率100%。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26%,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中清洁燃料车辆比例分别达到35%和65%。集装箱码头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和电动起重机(ERTG)实现100%,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平均覆盖率100%,干线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平均覆盖率50%。干线航道船舶快速过闸系统(水上ETC)平均覆盖率100%。

为实现这一目标,交通运输部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江苏省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

据了解,江苏省将建立健全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省份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多部门推进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制定《江苏省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区域性试点实施方案(2013-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