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城区有了新的评价标准 制定者和实践者这样说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准和发布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 /T51255-2017,以下简称《标准》),旨在为我国可持续城镇化建设提供方向指引和技术支撑。为全面了解该《标准》的特点及作用,能源基金会对《标准》编制组组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有为,以及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者——北京未来科学城规划设计部经理肖鹏进行了专访。

标准制定者说 —王有为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为什么会在现在出台《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王有为:如今,绿色发展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生态文明上升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正在建设几百个新城区并对大量的建成区开展有机更新。新区建设和旧区更新如果沿用老的发展模式,必然面临资源透支、生态退化、环境恶化的不可持续态势。提出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理念就是一种新的探索形式。


2.《标准》的评价对象是“城区”,而不是社区或城市,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地域尺度?

王有为:在中外生态城市的评价标准中,有不同的地域尺度,大到城市,小到社区。在国际上,当城镇化进入成熟稳定的阶段,许多绿色生态城市考核的对象选择的是小而精的“社区”尺度;而我们还处于城镇化的高速发展阶段,同时面临着在原有城市旁新建城区、对老城的区域化改造等课题。所以,标准适用范围考虑以“城区”为主。


3.该《标准》中最有特色的内容是什么?

王有为:《标准》中对生态环境、碳排放、绿色建筑、废弃物处理、智能化等方面的内容做了特别的规定。以生态环境为例,《标准》除了规定自然生态外,还纳入了社会日益重视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垃圾处理、热岛效应、二氧化碳等因素;在碳排放方面,《标准》从建筑、交通、产业等角度多维度综合考量城区碳排放,衡量指标包含城区单位GDP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地域面积碳排放量,以求客观地评价城市的减碳目标和减排策略;在绿色建筑方面,《标准》规定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中,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面积不少于50%,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则要100%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标准使用者说 —肖鹏 北京未来科学城可持续发展中心副主任

1. 未来科学城作为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主平台之一,同时也是北京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区,您一直致力于推动未来科学城的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工作,您认为《标准》的出台对未来科学城的建设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肖鹏:《标准》将为未来科学城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和建设树立绿色生态建设的标尺,为我们下一步规划动态维护提供改进方向和技术支撑依据

2. 2018年《标准》将正式生效,您认为《标准》的推广和实施,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肖鹏:《标准》正式生效后将对生态城区建设提出一系列明确目标和要求,我认为需要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标准实施。例如将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纳入法定规划体系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进行低碳发展财政扶持,如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奖励、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补贴等;另外,建议后续出台关于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标准,明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体系,指导绿色生态城区开展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结语

绿色、生态、低碳,是《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的关键词。相信这部国标的出台,将为中国的可持续城镇化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期待全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行列中!



背景资料
2017年7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55-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能源基金会资助了该标准的前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