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让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

“十三五期间”,六大发展战略之一,就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既可最大程度释放农民工市民化的需求,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的水平。(摘自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众所周知,城乡壁垒产生了许多不公平的问题,同时造成各地的经济落差也比较大。所以,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落实和实践“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为此,党中央在这次在十三五的蓝图设计中,把“新城镇化”作为一项核心战略方针之一。

首先,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利国利民的一种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不但能够推动工业和服务业得以强势发展,紧紧围绕各大项目的供应链条,拉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公共设施均等化的目标,还能够促进和强化新农村的建设。其中,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就是提高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所以,如果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迁移到小城镇,既可以使得过去以“过密化”为特征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有所缓解,也可以使得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能够实现,从而增强新农村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来看,“新城镇化”的推进,无疑可以为大量农民提供到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充分就业,这样的话,既“减少”了许多贫困的农民,拉动我国新农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再上台阶,还可以通过培养“城市新居民”,进“二”产连“三”产,让农民换个活法,使他们也成为拉动我国内需消费的主力军,从而激活全国经济“一盘旗”。

其次,我国的城镇化发展,目前来说,其实还很落后,基本上依然以农耕为主。所以,我们要实现现代化,重点、难点就在“三农”。而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必须发展工业,发展工业,就离不开城镇化。可以说城镇化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不仅仅有效推进工业化,壮大城市经济实力,而且还可以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产业化培育,打造出一大批特色化农业强镇、现代工业化重镇、商贸集散化大镇、文化旅游名镇。从而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也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如果我们继续维持以农业、农村为主体的社会状况,那么,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也会极其明显。一方面,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没有市民权利的农民工,将不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加剧了城乡差异造成的权利不平等现象和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恶化了社会正常的竞争状态,加快了人口红利衰竭的速度。另一方面,大量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在子女的义务教育,基本的养老金保险标准,享受贫困户的低保标准、失业保险金等方面却没有相应的市民权利。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工就会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居住,生活以及子女受教育的机会,想方设法“走后门”,于无形中,增加了公权力机关腐败的风险。其结果是既抑制了广大农民工的消费能力,也使我们党风廉政建设面临巨大的考验。由此,尽快推进我国新城镇化战略,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化农民工为“完全的市民”,破除“同命不同价”,已经迫在眉睫。

总之,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是伴随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必须顺应这一潮流,才能够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矛盾。所以,在这次十三五“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助力下,必将携手贫困地区人口共同唱响小康路上最美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