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即将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18日表示,发改委近日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扩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第二批试点地区名单不久将会公布。

据新华网消息,我国已选择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作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自2014年底前开始,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指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的选择,主要是瞄准重点、难点,以及现在还没有形成共识或者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等,通过试点来寻求突破。他表示,在选择第一批试点时,有的地方经过多年改革,已经有了一定经验,且东部地区偏多。第二批试点的选择将更多考虑平衡,适当向中西部倾斜。

据了解,发改委等多部门已完成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的初审,初步选定50多个地区,正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