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建设

  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

  建村〔2013〕1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40号)和《关于2013年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9号),在各地自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查遴选,确定江苏省苏州市同里镇等8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江苏省南京市石塘村等12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现予以公布。

我部将编制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案例集,并通过网络等形式予以宣传。各地要总结示范经验,做好宣传推广,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理念和方法,推进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附件: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