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

20116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浙江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迫切需要。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的关系,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的关系,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等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使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从认识到实践发生重要变化,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努力把环境保护推向以环保优化发展、全面防治污染和建设生态、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共建共享的新阶段,是形势使然、出路所在。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的现实基础和重大意义

■阅读提示

 

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浙江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迫切需要。

 

()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的时代背景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步入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围绕资源环境问题展开了经济、政治、技术、贸易等方面的博弈与合作,绿色新政潮应运而生。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发之后,国际社会对这次金融、能源、粮食和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叠加共振的金融海啸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然而,全球经济体系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难以在短时期解决,世界各国在应对各种资源环境危机过程中存在难以预期的合作或竞争、调和或争端,形势错综复杂。一是国际社会围绕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的合作与博弈继续走强,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国际间的环境贸易争端加剧,环境保护进一步走向国际政治、经济、外交活动的舞台。二是根植于绿色能源革命、绿色产业革命的“绿色新政”发展策略逐渐成为各国政府施政的新主张。一些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以压制发展中大国,要求其承担与发达国家相似的环境义务。三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发展与竞争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面对发达国家全球化战略的调整,既要承接产业转移和集聚带来的环境风险,又要压缩过剩生产能力,争取新兴产业市场空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压力。

 

从国内看,未来五年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仍将快速推进,经济总量将进一步增加,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愈加突出,发展方式转变进入攻坚时期。

 

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近40万亿元,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期,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继续增加、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较弱成为新阶段基本国情。一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可能经历世界上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城镇化过程。二是转变发展方式成为“十二五”发展的主线,将进一步与环境保护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但这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期间,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将进一步凸显,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的压力有增无减。三是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成为新时期施政新要求,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各方的协同作用。但污染严重、环境事件高发的现状难以迅速改变,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环境需求与持续增加的改善环境的压力之间的矛盾将更为突出。四是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压力继续加大。

 

浙江省已进入人均GDP7000美元向10000美元的跨越期,“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特征是经济进入平稳较快增长期、投资驱动作用进入稳定期、产业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期、资源要素制约进入瓶颈期、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与此同时,浙江省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体制性、社会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过多依赖低端产业和资源环境消耗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结构调整面临巨大压力。浙江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总布局持续深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提供了重大机遇。“十二五”时期浙江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预期目标调低,为调结构、转方式腾出了空间。

 

()浙江省环境保护的现阶段特征

 

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环境污染的复合型特点更加明显,全面控制各种类型的污染物成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

 

浙江省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已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从2007年出现转折性改善以来,保持了稳步向好势头,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但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很大,今后一个时期,污染物类型将以常规污染物为主继续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从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继续向区域、流域转变;污染介质将从水气为主,向水、气、土壤、海洋转变。同时,一些新的环境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污染等威胁人体健康。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不能局限于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必须全面控制各种类型的污染物。

 

生态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剧,环保优化发展成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生态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逐步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工农业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成效显著;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但是,浙江省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仍然过大。2009年,全省每亿美元GDP的能耗约为5.9万吨标准煤当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OECD成员国的2.6倍和3.7倍;全省万元GDP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3.1千克和2.2千克,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多年来,浙江省能源自给率不足10%,并且还在逐年降低。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将绿色理念贯穿到整个社会发展中。

 

环境事件高发势头初步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事故数量仍在高位徘徊,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成为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出台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18部,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严管态势。五年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1万余家,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4.9万余件,罚款总额17亿元,个案处罚额从2005年的1.97万元增至2010年的4.03万元,罚款总额和个案处罚力度均居全国前列。但是,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事故总量仍然很大。2010年,全省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就有9514件,环境信访总量达到55379件,突发环境事件34起。随着社会结构变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利益格局深度调整,防范环境风险压力增大。

 

环境保护的组织和群众基础较为牢固,公众对环境的要求较高,但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较低,促进全民参与成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组织机制上,浙江省已基本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7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38个,以及一大批省级绿色典型。但是,当前公众参与的民主法治机制仍不完善,公众对环境的要求较高,但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较低。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的重大意义

 

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

 

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必须从更高层面上将环境保护事业推向新阶段,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是环保参与宏观决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必须积极参与宏观决策,引领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中的杠杆作用。必须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把环境准入作为产业布局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各项要求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努力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发展。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福祉,是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和对象。要将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工程。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是规范环境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保障。

 

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境行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基本保障。要全面规范影响社会发展、企业发展、公民生活的环境行为,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环保自觉性,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是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推动浙江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迫切需要。

 

总结浙江省省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的环保工作经验,要把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统一,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的有机结合,执法监管与自觉自律的相互促进,环保共建与权益共享的相辅相成,以确保浙江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阅读提示

 

一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的关系;三是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的关系;四是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的理论思考

 

一是哲学思考。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中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是对浙江省环境保护实践的全新认识,是为了推动浙江省环境保护实践不断向纵深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符合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也充分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有机结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环境保护作为物质世界的事物,具有普遍联系的本性,要求我们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就是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要综合考虑区域和流域、城市和农村、预防和治理、建设和保护等各种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是经济学思考。

 

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和资源价格扭曲造成的“市场失灵”是环境问题的经济学根源。“市场失灵”导致的环境问题不能靠市场本身解决,必须由政府以非市场途径进行直接干预。与“市场失灵”相关的另一面是“政府失灵”。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环境问题的形成是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在环境保护中同样存在“政府失灵”问题。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要以环保优化发展,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要全面加强执法和监管,更多地提供环境法治保障;要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引导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三是社会学思考。

 

环境公平理论认为,环境问题实际上是社会问题的延伸,如果不将环境问题与社会公平的实现紧密联系起来,环境保护事业就会缺乏相应的基础和动力。环境公平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所有人都应有享受清洁环境而不遭受不利环境伤害的权利;二是指环境破坏的责任应与环境保护的义务相对称。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种纠纷的背后都是利益问题,能不能严格监管、公正公平执法,涉及到社会利益平衡,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把环保事业推向新阶段,就要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规范环境行为,推动建立良好的环境秩序,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为群众营造公平正义的生存环境。

 

四是生态学思考。

 

从生态学观点看,环境问题实质就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学问题。人类的生存环境(包括生物环境和非生物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或若干个生态系统的组合,它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有自身发生与发展的规律。人类对环境的利用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必须在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同时,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解决环境问题也必须运用生态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注重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同时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取得最好的效果。在新阶段,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必须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出发,注重各种环境要素的综合防治,不断拓展污染防治的因子和领域。

 

()需要正确处理的若干关系

 

一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经济发展带来了环境污染,防治污染在一定时间空间会限制经济发展。但是从本质上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一致的,环境就是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都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从浙江省历年来经济发展的进程不难发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焦点并不是发展本身,而是发展方式问题,经济发展方式不当是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环境问题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或者说是发展不够或发展不当造成的,所以也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环境问题。实践表明,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要靠科学发展。

 

二是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的关系。

 

全面统筹和突出重点是系统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新阶段,要善于在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中抓住根本,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中把握方向,既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又要围绕当前时期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一方面要坚持系统论,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环境保护的特征,顺势应时、行循时变,采取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方法,统筹城乡与区域环境保护,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筹部门与社会各方力量,实施均衡的环境保护战略。另一方面要坚持重点论,“十二五”时期浙江省污染防治的切入点仍然是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力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力度,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的关系。

 

监管与服务都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加强环境执法与监管,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严格监管和优化服务是统一的,严格监管本身就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只有通过严格监管,才能维护环境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这是根本意义上的公共服务。要把执法与监管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责任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既要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和尺度,切实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效履行监管职能;又要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履行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公众优化全方位的服务职能。

 

四是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关系。

 

环境作为公共产品,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在环保领域不能简单地靠市场手段配置社会资源,需要政府伸出“有形之手”承担起环境保护的重任,发挥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但是,环境保护与社会方方面面关联,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这是推进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源动力。人民群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人,拥有保护环境的最大动机。要进一步健全体现环境保护要求的综合考评机制,确保环境保护要求在政府综合决策、日常事务中得到充分落实;要研究制定一套激励约束的经济政策,调动企业保护环境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作者系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徐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