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湖之省”水清换来大发展 去年生产总值破万亿

2009年10月21日 10:01: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地处我国中部的“千湖之省”湖北,始终没有忘记保护赖以生存的美丽河川。按照中央提出的“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湖泊保护战略要求,以水污染治理为主线,大做“水文章”,通过铁腕治污、强力减排,推动了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湖北省生产总值历史性地突破1万亿元,增长速度达13%以上,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71.96,较2006年增长11.5%,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好。

  ■治污行动出成果

    □多项措施保清流

    近年来,声势浩大的治水行动在荆楚大地全面铺开。2007年,全省开展整治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及城市污水处理“四个专项治理”,共关闭171家小造纸企业(生产线)、91家小水泥企业(生产线)、20台小火电机组,新建和改建投产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当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4.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0.05万吨,较2006年下降4.08%;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0.68万吨,较2006年下降7.0%,很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2008年,湖北省又确定了新的目标:确保实现全省化学需氧量较2007年削减2.5%,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在继续推进“三小”(即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企业专项治理基础上,新增加了“小炼铁、小炼钢、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专项治理。淘汰了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和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关闭规模在两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设市城市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汉江流域的县城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2009年,全省环保部门把重点放在加强长江、汉江等重点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上。全省实行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包干责任制,建立水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设立水污染专项治理资金,推进世行贷款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开工建设,按照“一湖(库)一策”的要求,强化了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和考核,以确保两江(长江、汉江)清流惠百姓,一库(丹江口库区)清水送北京。

  ■环境问责有规定

    □落实责任靠“河长”

    2006年6月,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针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提出了全新的领导政绩评价体系。考核对象为十堰、襄樊、荆门、孝感、天门、潜江、仙桃和武汉8个市政府领导班子,各市参照这个考核办法,对所辖县(市)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湖北省通过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

    《办法》将考核与政绩挂钩,考核结果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官员的环境责任,湖北省在省内推行“河长制”。2009年4月,湖北省黄冈市市委书记刘善桥、市长刘雪荣等在内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起领到了一个新官衔——河流“河长”、湖泊“湖长”、水库“库长”,他们与全市河流、湖泊、水库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形成“双管齐下制”,共同负责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

    目前,黄冈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节能环保目标责任书,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实施“碧水工程”,并明确了每个县市区的具体任务。“碧水工程”总体思路为:实行重点水域环境质量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湖长”、“库长”,第一批对全市23个重点水域实行综合治理,要求在3年内整治到位。

    ■综合治理梁子湖

    □整体规划显成效

    2009年6月,湖北梁子湖湖泊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发现,梁子湖有大量淡水桃花水母出现。武汉大学教授于丹告诉记者,这是1992年以来第一次在梁子湖发现桃花水母。

    梁子湖水环境的转变得益于湖北省建立的综合治理机制。

    梁子湖是湖北境内库容量最大的湖泊,水面分属武汉、鄂州,流域地跨黄石、咸宁,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给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整体规划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004年4月22日,在湖北省环保部门倡议和主持下,武汉、鄂州、黄石、咸宁4城市的政府负责人签订了《保护梁子湖协议》,湖北省首个“跨域保护”的政府协议宣告诞生。《协议》内容包括七大方面:一是成立梁子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联合整治行动,年度轮回召开协调会,邀请当地人大、政府、政协、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参加,共商保护措施;二是将梁子湖保护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建立梁子湖规划听证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编制出台《梁子湖水污染防治规划》,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排污状况;五是加强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监管;六是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污染防范快速反应机制;七是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梁子湖保护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揭露一切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

    随着武汉、鄂州、黄石、咸宁4市政府联合协调管理机构的建立,湖北省及4市环保部门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关保护行动。

    与梁子湖一样,洪湖等湖北省重点湖泊在跨界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成效明显。

  ■环境经济相协调

    □调整结构促发展

    自2007年开始,湖北省委、省政府持续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经过两年多的专项治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削减,为重点工程建设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2008年,湖北省环保厅审批各类建设项目337项,涉及总投资500多亿元,涉及化工医药、机电、轻工业、市政基础设施、石化、冶炼等重大项目。2009年,湖北省又有120个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类项目通过审批,进入实施,为全省经济持续增长增添了新的亮点。

    2007年10月,湖北省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制度,将过去“排污费由环保部门负责核定和征收”改为“环保部门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将“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改为“环保开票,税务代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

    2007年12月,湖北省环保部门与金融单位联手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形成绿色信贷制度,排污不达标企业从此难以获得贷款。通过设立“红黑榜”,对排污不达标和治污有成效的两种企业名单均进行通报。

    2008年10月,湖北省环保厅和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小造纸等“九小”企业的,各地政府可获相应奖励,用于关闭企业职工安置等相关支出。

    2009年3月,湖北省政府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举行了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启动仪式,标志着酝酿了近3年的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开。当月,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纳入国家试点,湖北环境资源交易所在武汉挂牌成立。

    一个山清水秀、自然和谐的“千湖之省”,正在我国中部崛起的历史性进军中昂首向世人走来。(记者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