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10个生态区被立法保护

2009-3-9


(中国江苏网消息)  日前,从省环保厅正式公布的《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下称《规划》)中获悉,全省共划分出12类重要生态保护类型共计569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给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利用画上了“红线”。我市共有涵盖各类型的71个生态功能保护区被规划保护,我区就有10个。
  据了解,《规划》明确了功能分区及环境监管的目标与措施。其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维护主导生态功能无关的开发活动;限制开发区内在不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一些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的建设和开发活动。在我区10个保护区中,两个为禁止开发区:长江瓜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邵伯湖重要湿地。
  十个生态功能保护区逐一看
  1.长江瓜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方向: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2.凤凰岛森林公园保护方向: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扬州凤凰岛旅游区均为限制开发区,其位于古城扬州邗江区东部泰安镇金湾村境内,主要包括凤凰岛及金湾半岛北部,至徐家庄南路。总面积7.4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3平方公里。东至高水河,南与江都接壤,西至邵伯湖,北至邵伯湖。
  3.润扬湿地森林公园保护方向: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位于邗江区瓜洲镇苗木厂,南临长江、北至文化路、东至扬瓜线、西至润扬大桥北接线外沿到仪征朴席镇境内。总面积3.9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区为扬州第四取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0.75平方公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10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水域,至本岸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其余为限制开发区。
  4.高?寺风景名胜区保护方向: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该区均为限制开发区,其位于邗江区三汊河畔,即邗江区瓜洲冻青村。东至古运河、南至瓜洲蒋庄村方庄组南路、西至冻青村、北至仪扬河。
  5.瓜洲古渡风景名胜区保护方向:人文景观保护
  该区均为限制开发区,其位于扬州的南郊,在古运河与长江的交汇处,景区滨江临河,四面环水,工程及景区占地面积0.077平方公里,分闸南、闸北二部分。主景区在闸南东西两座桥与瓜洲镇区相连。
  6.邗江区重要渔业水域保护方向:渔业资源繁殖保护
  该区均为限制开发区,其位于邗江区沙头镇腹部,呈东西走向,东临沙头镇东大坝,西至沙头镇虹桥村。
  7.长江(邗江区)重要湿地保护方向:湿地生态系统维护
  该区均为限制开发区,其位于市区南部,呈东西走向,西临仪征,南至长江北岸,东邻江都。保护区范围含京杭大运河下游1500米处至共青团农场西界4.67公里、共青团农场东界至夹江2.42公里、九五函至镇扬港2.84公里的陆域500米的区域(以堤为准)。
  8.邵伯湖重要湿地保护方向: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洪水调蓄
  禁止开发区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核心区面积为22平方公里。其中南片9平方公里,东至江都交界处,南至同兴圩滩北端。北片为13平方公里,东至江都交界处南至公道镇桥头外滩西端,北至高邮交界处。缓冲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其中南片5.5平方公里东至江都交界处,南至槐泗镇孔桥外滩北端,西至邵伯湖大堤,北至方巷镇红庙滩。
  9.夹江(邗江)清水通道维护区保护方向:水源水质保护
  限制开发区东至三江营、西至沙头镇三星村。长17.68公里,宽500-980米。含陆域两侧100米。
  10.芒稻河(邗江)清水通道维护区保护方向:水源水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