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报告说明了对于全球网络倡议 (GNI) 创始企业——谷歌 (Google)、微软 (Microsoft)和雅虎 (Yahoo) 的独立评审。其中还包括 GNI 理事会对于这三家企业是否遵守 GNI 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原则的初次裁定。
GNI 创建于 2008 年,将企业、民间社会组织、投资者和学术界人士联合到一起,帮助企业响应政府要求,同时尊重其用户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参加 GNI 的企业需在其实施原则和指导方针方面接受独立评审。仅由 GNI 多方利益相关者理事会认证的评审机构才有资格对会员企业进行评审。这些企业可从获得认证的组织中挑选评审机构。经创始企业挑选,本报告所述的评审由福莱霍格 (Foley Hoag)、毕马威 (KPMG) 和普华永道 (PwC) 开展。
评审侧重于企业如何响应涉及言论自由或隐私权的政府要求,审视选自 2011 年 7 月至2013 年 6 月期间应政府要求而出现的案例。通过与 GNI 非企业类参与者的协商和独立研究,评审机构根据获悉的信息要求企业依据其设定的标准提供案例。其目的在于挑选一系列突出企业商业模式、运营环境和特定人权风险状况的案例。
GNI 设立了一个三段式评审流程。完成第三段评审之后,GNI 理事会就企业是否遵守 GNI原则做出裁定。合规评审的结果表明,GNI 理事会认为企业一直致力于坚守我们的原则,采用了实施原则的政策和程序;并且依据审查的案例,企业正在认真努力地实施和应用它们,并且与时俱进。评审流程未曾并且无法确定这些政策和程序是否在每个案例中发挥作用,或者企业是否就政府每年提出的数千个要求采取适当行动。
GNI 理事会依据其对各独立评审机构的报告和本文所述其他信息的评估,裁定谷歌(Google)、微软 (Microsoft) 和雅虎 (Yahoo) 遵守 GNI 原则。GNI 理事会于 2013 年 11 月 21日在华盛顿举行的 GNI 理事会会议上做出了这项裁定。
GNI 和国家安全监控要求
过去六个月的新闻焦点引起全球人民纷纷关注美国和其他政府的监控行为。保护全球各地互联网用户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GNI 创建背后的目标——变得前所未有地重要。然而,美国法律却禁止企业披露有关美国国家安全要求的任何信息。由于此限制,评审 GNI企业如何响应这些要求的方式并不具备可行性。这使得我们更加坚信进行法律和政策改革势在必行,并且我们将在未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呼吁增加透明性和其他变革。
评审的主要结果表明,企业正面临各种运营环境中的挑战。
- 独立评审的制约因素涉及机密的国家安全要求、法律禁止企业披露有关此类要求的信息,使我们更加确信迫切需要政府实施重大改革。
- 在收购过程中——以及协同合作伙伴、供应商和经销商一起——实施这些原则仍是一个挑战。就各企业采取的不同方式而言,使用合同语言限制第三方披露企业用户数据可在这方面成为一项重要工具。在科技行业,由于多数收购均属高度机密且具有时效性,收购速度使确保将人权风险纳入尽职调查流程并非易事。
- 面对政府制约,有关内容是否违犯了企业的服务条款的决定应以相应的内部审查为准,以确保企业遵守其对 GNI 原则的承诺。
据我们所知,这是由任何组织首次进行上述涉及这类案例审查要求的评审。期间遇到多重挑战,包括由于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的认定和以下所示其他顾虑而限制评审机构对企业信息的访问。尽管在一个高度紧张的法律环境中,评审响应执法部门和其他政府要求的企业内部政策和程序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是本报告说明了我们所能取得的重大进步。
2014 年,GNI 将实施评审流程审查,以整合自本次首轮评估所获得的知识,开始对新的企业会员进行评审。我们期望该流程将会与时俱进,并期待更多企业加入我们,携手共同保护全球人民的隐私权和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