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时报
2012年8月16日,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证券时报社共同主办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2)》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研究报告从数量变化、发布形式、地区分布和行业差异等多个维度对A股上市公司2012年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
强制发布要求依然是推动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主要动力,上市公司披露报告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截至2012年4月30日,A股上市公司中共发布592份社会责任报告,较去年增长了11.49%。其中,强制发布的报告为242份,占比约四成。
值得关注的是,新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的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同期新上市公司中只有18家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占新上市公司总数7.4%,远低于平均水平。中小板上市企业自愿披露的意愿显著提升。中小板公司报告发布数量达98份,较去年同期增长近40%。
此外,研究还发现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2012年592份社会责任报告均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发布。分析认为,这与交易所2012年提出社会责任报告的独立发布要求密切相关。
二是经济发达程度、各地区上市公司总量及其规模是地区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有别的主要原因。2012发布报告数量最多的三个省/市分别是北京市、广东省和福建省,报告占比分别是13.37%、12.52%和9.64%。而广东省、浙江省和北京市新增报告数量位居前三,分别新增11份、10份和9份。
三是2012年采掘业、信息技术业以及建筑业发布报告数量增幅最大,分别增长25%,16.13% 和14.29%,传播与文化产业公司报告数量最少,且连续三年无增长。研究认为,这与行业自律规范、公司规模以及公司的国际化水平有关。
根据以上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特征,研究建议,监管机构可研究制定推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政策措施、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应重视把好拟上市公司的责任关,将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尽职调查范围,使公司从上市准备阶段就开始规范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研究建议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交易所、上市公司、NGO和媒体等相关机构,探索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责任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推进提供框架指南;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客观评价社会责任最佳实践工作,倡导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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