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公司发布2010社会责任报告

201185   来源:人民网

 

7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社会责任报告》。

 

此次发布的内蒙古电力公司2010社会责任报告是今年全区国有企业中首家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深刻阐述了内蒙古电力公司作为关系自治区能源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作为一个对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力、对经济具有重大带动力的能源企业,如何自觉履行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保证向全社会提供更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建设一个负责任、受尊敬、敢担当的企业形象的战略思想和责任内涵。高度概括了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电力公司在服务于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取得的突出成就,明确提出十二五发展目标及2011年重点工作。

 

报告主体包括共同责任特定责任两大篇章,分别阐述了科学发展责任、安全供电责任、卓越管理责任等11个方面分类篇章。其中共同责任是指该公司对全社会(包括各利益相关方)承担的责任,实现作为电网企业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的核心社会功能;特定责任是指该公司对每一个利益相关方承担的除共同责任以外的责任,实现公司负责任地对待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一般社会功能。

 

报告指出,内蒙古电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立足于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和电网企业实际,推进公司发展方式转变与电网发展方式转变,协调、平衡公司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利益相关方合作推进企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据了解,自2006年在全区国有企业中首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内蒙古电力公司始终牢记向全社会承诺的神圣责任,2009年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再次发布了该公司第二份社会责任报告。与前两份社会责任报告相比,本次发布的2010社会责任报告总结了电力公司十一五期间五年来社会责任理论框架体系,涉及内容更丰富,含义更广泛,分类更细化,让政府、用户及各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加客观详尽地了解该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同时报告首次增加了第三方评价,更加体现了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第三方中能国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本份社会责任报告评价为88.5分,认为是一份代表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