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履行社会责任在行动

2009年08月19日02:36  来源:和讯网

   设立保险公司、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有效的保险保障、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及时的保险赔付,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人保在六十年的风雨历程中,在加快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始终坚守着保险业这一安身立命的根本。

  中国人保从2008年开始,每年都将发布上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这份报告,一方面是希望社会各方面能够进一步了解中国人保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积极努力,并对中国人保的工作提出建议;另一方面,也是公司对自己在社会责任方面所尽义务的检视,并以此作为新工作的鞭策。

  中国人保的社会责任实践主要通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来体现。

  通过提供保险保障、开展风险管理、履行赔付责任,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中国人保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家综合保险集团,中国人保的经营范围已经涵盖非寿险、寿险、健康险和保险经纪等领域,在大型商业风险、政府采购、行业统保等集中型业务领域以及车辆保险、家财险等分散型业务领域,公司都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在航空航天、核电站、能源、远洋船舶、政府采购和农业等重要保险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为国家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中国人保通过全面开展风险管理服务,切实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少经济社会风险损失,进而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中国人保通过灾后及时赔付,为生产、生活的及时恢复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通过保险机制安排,中国人保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实实在在保驾护航的作用。

  中国人保还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业务,不断扩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发挥责任保险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强化责任方的风险管理意识,提升责任方的风险管理能力,分担责任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以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国人保积极参与和支持医疗保障体系改革,配合各地政府开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

  中国人保还把发展农村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战略举措。基本建立健全了面向农村的保险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中国人保产品、服务和人员的“三下乡”,在全国乡镇普遍设立保险服务机构,在主要行政村普遍安排营销服务人员,为农村客户提供综合性保险服务。

  中国人保还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保险服务、爱心捐赠和赞助活动,倾心支持教育、体育和文化事业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2007年,中国人保发起设立了初始基金规模为5000万元的人保慈善基金会,积极探索公司公益事业多样化运作模式。中国人保还向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捐赠校(园)方责任保险,向贫困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保险保障,促进了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2008年,中国人保向受灾地区捐款7700多万元和大批灾区急需物资,向抢险救灾官兵、专业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生产企业赠送保险,支持抗灾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