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14 出处: 公益时报
8月13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在京召开工作会议,对外宣布正式启动2009第五届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并重点披露了本次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的一些新特点、新变化。其中包括新增优秀企业公民系列访谈、优秀企业公民星级标准、企业公民慈善晚宴等一系列内容丰富的活动,并进一步规范优秀企业公民参评范围。主办方还透露将于11月初在京举行第五届中国企业公民年会,揭晓优秀企业公民评选结果,届时将有多位国家领导、民政部领导出席系列活动,商界领袖、企业精英、权威专家、社会名流将云集年会,共同探讨企业公民发展的中国模式。
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是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主办的一项中国企业公民年度盛典,从2005年开始举办首届,每年一届,迄今已经走过5个年头。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得到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等多位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肯定,民政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华环保世纪行执委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多个部门对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给予了鼎力支持。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美国波士顿学院企业公民中心对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给予了学术支持。
高端的企业公民盛典
五年来,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吸引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优秀代表的积极参与,极大推动了中国企业公民事业的发展。获得殊荣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在第一至四届表彰大会上,先后签署《中国企业公民宣言》、《中国企业公民财富新观念行动纲领》,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作为委员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蒋正华、成思危等国家领导人,或亲自为优秀企业和企业家颁奖,或亲临晚宴祝贺,极大地鼓舞了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投身到企业公民建设中来。
中国企业公民论坛汇聚了世界500强、国有和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联合国全球契约等相关国际组织和NGO领导人,国家领导人、相关政府部长和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并主题演讲。论坛为企业公民理念与实践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国际性的交流平台,推广科学的"企业公民理念",发出权威的"企业公民声音",总结成功的"企业公民实践",推动中国企业公民与国际接轨,正逐步成为"国际性、权威性、持续性"的专业论坛。
严谨的企业公民评价体系
企业公民(CorporateCitizen)按美国波士顿学院给出的定义是:"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一个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面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
企业公民是在社会意义上对企业身份归属的一种认定。也就是说,企业不仅仅是属于股东,而是社区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和人类共同体的一个部分。一个典型的企业公民,除了注重对股东的回报,会同时注重对员工和合作伙伴的回报;在核算成本时,除了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会把社会成本、环境成本考虑在内;在计算收益时,将会把企业收益、社会收益和环境收益同时计算在内;在做投资决策时将市场、社会和环境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在内。一个优秀的企业公民,其商业模式能够同时在股东、员工、客户、环境与资源、合作伙伴和社会六个方面实现"六重盈余"。
作为中国"企业公民"理念的倡导者和推动者,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于2004年底,根据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的需要,委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公民课题组,历时半年研究制定出《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价标准》。本标准参考了国际国内权威的相关标准,在此基础上,通过全面深入分析研究,结合中国国情设计而成。并根据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每年都进行更新和补充,现在已经成中国最严谨、最科学的企业公民评价体系之一。
《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价标准》大体从10个方面对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社会责任进行系统的检验和评价。
一、对所有者的责任:即对股东负责,企业赢利情况良好。
二、对员工的责任: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职业规划以及女工关怀等。
三、对消费者的责任: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高。
四、对供应商的责任:营造公平友好的交易环境、产业链中不拖欠货款等。
五、对政府的责任:照章纳税、安排就业、维护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反对贿赂等。
六、对社区的责任:生产和生活在社区,要关心和回报社区。
七、对环境的责任: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对周边社区造成的影响等。
八、对公益慈善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
九、对知识产权的责任:创新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十、定期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的责任:发布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报告。
严谨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中国企业公民建设至关重要,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践行公民责任的理论基础和行动纲领。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企业公民委员会联合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开展了中国优秀企业公民、中国成长型企业公民、中国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和中国企业公民特殊贡献奖的评选活动,5年来有100多家企业和个人被先后授予"优秀企业公民"、"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等称号,并与组委会签署了《中国企业公民宣言》和《中国企业公民财富新观念行动纲领》,成为中国企业公民运动的忠实推动者和先行者。
星级标准促使企业把公民责任纳入发展战略
为推动中国企业公民的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长期性、战略性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刻以一名优秀企业公民的标准要求自身,企业公民委员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2009第五届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中,推出优秀企业公民星级评价标准。
获得一次年度"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荣誉,原则上授予"一星"称号;最高为"五星";但获得五次年度"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荣誉,并不是当然的"五星";需要依照《中国优秀企业公民星级评定暂行规则》,经过企业公民专家委员会考察、审核等方式评定;在创建"星级"过程中,对国家经济、社会、文化、企业公民事业等方面具有重大贡献者,可得到加星奖励。
获得"五星"的企业,不再参加每年的"中国优秀企业公民"评选,但须参加年度测评;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测评的,将不能保持"五星"称号。
获得星级称号的企业,将纳入企业公民委员会、企业公民专家委员会、企业公民顾问委员会、中国企业公民媒体记者联盟、中国企业公民志愿者联盟暨全社会的监测体系;一经发现问题并核实,将予以降低星级;问题严重的直至取消星级和荣誉称号。
英国巴斯大学教授研究表明,企业公民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更高层次;遵循的是科学、和谐的线性发展。星级标准的出台,可进一步引到企业循序渐进底践行企业公民,扎扎实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长期规划企业公民建设,把公民责任纳入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范优秀企业公民参评范围,六类企业被排除在外
为进一步完善优秀企业公民评价体系,明确优秀企业公民评价范围,从2009年第五届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开始,评价体系中进一步明确了六类企业不能参评优秀企业公民。这不仅是对真正的优秀企业公民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责任缺失企业的善意提醒。
第一类:生产或经营对人或社会有害的商品的企业将不能参评优秀企业公民。这些企业不仅包括生产商,也包括中间商、分销商等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的企业。例如烟草行业等。
第二类:亏损企业将不能参评优秀企业公民。亏损企业是指在最近3年平均利润为负,或连续2年亏损。
第三类:有严重破坏自然环境行为的企业将不能参评优秀企业公民。比如高污染行业。
第四类: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企业将不能参评优秀企业公民。对于在3年内有明确违法乱纪行为的企业或者企业内主要领导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组委会将其直接排除在优秀企业公民范围之外。
第五类:有不道德商业行为的企业将不能参评优秀企业公民。不道德商业行为是指商业欺诈、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恶意竞争、恶意收购等,若企业在3年内有明显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将不能参评企业公民,比如三鹿"毒奶粉"事件等等。
第六类:有不诚信公益行为的企业。包括诺而不捐,捐赠不到位,承诺的公益项目不如约履行等等。近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因"喝一瓶水捐一分钱"公益项目误导消费者,涉嫌有严重欺诈行为,被怀疑拿消费者的钱免税而被排除在优秀企业公民之外。
以上六种行为简称优秀企业公民的"六不准",如果一旦发现已经获得"优秀企业公民"荣誉的企业出现上述六种行为,将直接取消其优秀企业公民荣誉称号。若企业已经整改,有意愿继续参与优秀企业公民评价体系,必须向企业公民专家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在递交申请后3年内无类似行为发生,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重新参加优秀企业公民评选。
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诚挚希望社会公众、媒体对优秀企业公民系列活动予以关注、支持、建议和监督,大家共同为推动中国企业公民建设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