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9 作者:刘志良 出处:金融时报
今天,本报以整版的篇幅,刊出了关于金融业支持青年自主创业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专题报道。金融机构所做的这些工作不单单是为国家解困,也从一个方面说明金融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与自觉性。
5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我国首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称,2008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润总额、利润增长额和资本回报等排在世界银行业前列,同时,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也迈出积极步伐,履行了社会责任,彰显了自身价值。
从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逐步认识,银行业社会责任日益彰显。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成员,银行业金融机构既是我国经济运行的核心参与者,也是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社会需要,服务客户,造福社会。而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同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赢得社会尊重的同时,又可以提升金融企业文化内涵。
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现代化的银行的角度看,企业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至关重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特殊企业,既有企业的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它与社会的发展和全体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因此,在当前国家扩内需、促增长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具有深刻的意义和更强的紧迫性。切实履行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理念、文化,更是自愿做出的承诺。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挑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社会形象、声誉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诚信、品牌显得越发重要。作为银行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如何履行好对社会及公众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关乎到提升自身形象,构建良好的品牌优势和信誉优势。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相比,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有较大的提高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高度重视银行社会责任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履行好我们的社会责任。就目前来讲,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努力为创业就业者提供优质融资服务,会同政府、企业、社会、创业就业者自身等多方力量挖掘金融扶持、促进创业就业的潜力,出色地履行及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