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菏泽市环保局将治理环境污染作为优化菏泽经济发展环境的首要任务,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建项目专项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重查处了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案件。 在新建项目管理上,市环保局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三个关口,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决不让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在菏泽落地投产。 今年,全市共有近6000万元的13个有污染的投资项目被拒批,其中,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耗能高、污染重、工艺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包括制浆项目、含氰电镀项目、小制革项目、普通立窑水泥生产项目、煤厂选址不当项目等。 与此同时,菏泽市狠抓老污染源和点源治理项目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92家企业实行了限产和限期治理,督促实施治理设施再提高工程,目前,已有95%的企业在限期内新上和完善了治污设施,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近两亿元。去年,菏泽发电厂、东明石化集团、鲁宏水泥厂、水浒酒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省政府评为“环境友好企业”。 通过采取严格措施,菏泽市的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今年1~10月,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三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于楼、徐寨、湘子庙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分别为60.5毫克/升、68.8毫克/升、67.5毫克/升,与2003年相比分别下降了7%、58.8%、67.3%。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菏泽市通过努力,提高了空气质量。菏泽城区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达83%以上。在噪声污染和医疗、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菏泽市还依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相继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和新建项目环保专项检查等行动,检查了全市10县区的148个乡镇、办事处和225家企业。重点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设项目,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土政策等。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约560人次,严肃处理了29家环境违法企业。1~10月,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累计达115家,新闻媒体曝光36家,取缔“(土)小”企业23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50余名。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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