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风电光伏消费量将近3亿吨标煤

     4月11日,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等联合发布《中国风电光伏发电的协同效益》报告。报告预计,到2030年,我国风光发电将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近3亿吨标准煤。2016-2030年期间,风光发电累计将拉动投资约5.4万亿元。

  “风电、光伏发电在经历了飞速发展的过程后,也开始遭遇一些瓶颈,‘弃风’、‘弃光’问题逐渐突出、发电小时数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原主任李俊峰在报告发布会上指出,“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风电光伏在经济和社会等许多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尚未被社会熟知,目前还缺乏成熟的保障机制确保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为此,报告结合国内外风电和光伏发展形势、技术进展、支持政策等信息,基于中国电力系统现状、低碳减排的国际承诺以及保持电力系统运行成本最低等限制因素,综合评估了我国风光发电所带来的能源、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报告指出,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不低于15%、2030年不低于20%的国际承诺,我国风光发电在总发电量中占比应从2015年的4%,分别增长到2020年的8%和2030的17%。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分别增加到49000万千瓦和45000万千瓦。

  基于这一发展预想,报告提出,到2030年我国风光发电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量将从2015年的近6000万吨标准煤增加至3亿吨标准煤。报告总撰稿人张树伟表示,风电和光伏能源替代效益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风电与光伏本身的新增规模,另一方面,也与其替代的化石能源比例有关。“在一个煤电为主的系统中,风电和太阳能的发展主要替代的就是化石能源。但是,如果是一个水电为主的系统,这种替代就不意味着对化石能源的节约,这种情况在我国华东和南方地区比较多见。”

  除能源替代效益外,在环境效益上,报告将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与燃煤发电进行对比后指出,2015年我国风光发电的外部环境收益约为0.16元/千瓦时,这一水平已经高于2016年张家口市对风电0.14元/千瓦时的补贴。随着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0.3元/千瓦时,届时,我国风光发电带来的外部环境收益将突破4500亿元。对此,李俊峰进一步提出,目前针对环境外部收益的测算并没有考虑重金属污染治理,“如果加入重金属污染的评价指标详细推算,风光发电的外部环境收益将更加显著。”

  在经济效益上,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展拉动的投资数额逐年上升,预计到2030年,风光发电拉动投资将增长至4954亿元,2016-2030年期间,将累计拉动投资约5.4万亿元。除拉动本行业发展外,还将通过产业间的相互关联拉动其他行业增长。其中,输配电、金融保险服务、电力热力等行业将成为风光发电拉动的最大行业。同时,在拉动就业上,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带动的就业人口约为145万人,这一数字将在2030年上升至770万人。“770万就业人口已经超出当前我国煤炭和石油行业的总体就业人数。”李俊峰强调,如果风电和太阳能行业可以健康发展,传统能源行业转型后的人员就业安置问题将迎刃而解。

  此外,在社会效益方面,根据报告,2013-2015年,中国共投资247.8亿元以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其中光伏以16.5%的总投资解决了43.4%的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成为偏远地区实现电力供应成本中最经济的手段。 在节约水资源上,2015年,发展风光发电所减少的耗水量已经达到5.7亿立方米,2030年将进一步上升至36亿立方米,所节约的水资源相当于2亿人口全年的基本用水需求。对此,张树伟分析指出,“从地区分布来看,在所节约的水资源中,有约10亿立方米分布在极度缺水的西北地区,风光发电节水效益的分布同中国燃煤发电分布、缺水地区高度重合,其生态效益非常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