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发布 相关企业机遇挑战并存

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同时,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也是我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迈出的第一步。我国上半年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明确了2030年左右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力争达到这一目标,碳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60%-65%。除了非化石能源替代以外,市场化机制激励减排也是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径。

为此,国家标准委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1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包括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以及发电、钢铁、民航、化工、水泥等10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新标准充分吸纳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有效解决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缺失、核算方法不统一等问题,实现了我国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

据了解,首批标准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算什么,怎么算”提出了统一要求,将为降低企业碳减排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技术支撑。新标准将于明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在发布会上表示,首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的发布是我国推动碳排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里程碑事件。

“标准的制定肯定会对总体排放目标的达成产生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标准的制定也意味着将具有政策和法律效果,在其约束下,二氧化碳排放等将会被纳入到整个评估体系中,这对于形成低碳的产业结构也将会发生作用。

据介绍,《通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质量保证、报告内容6项内容。其中核算边界包括了企业的主要生产、辅助生产、附属生产等3大系统;核算范围包括企业生产的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以及购入和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核算方法分为“计算”与“实测”两类,并给出了选择核算方法的参考因素,方便企业使用。

发电、钢铁、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7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的国家标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核算要求,并对温室气体核算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除化石燃料燃烧、企业购入电力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外,发电企业还包括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钢铁企业还包括外购含碳原料和熔剂的分解、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在电网、化工、铝冶炼3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国家标准中,除规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外,还包括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新标准的覆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那么,这对这些企业来说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对此,受访专家普遍表示,新标准的制定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蓝虹认为,如今低碳减排已成为国际潮流,标准制定也将更有利于国内企业与国际接轨,推动其技术革新等。 “但客观上,这些都需要付出相应成本,从短期内来看,这些企业可能将面临一些挑战,但是从长期来看,机遇要远远大于挑战。 ”蓝虹说。

北大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从另一方面诠释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含义。“新标准的制定对行业来说是洗牌的过程,在此背景下,相关企业能否更好地生存发展下去受到企业家本身、人员禀赋、商机、所在城市、地方政府引导的效率,国际先进技术转化的可能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客观来看,对有些企业来说是机遇,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则是挑战。”薛涛说。

除了对企业的影响外,国家标准委副主任殷明汉还在发布会上强调,首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奠定基础,国家标准委将围绕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需求,积极部署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