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需多方联控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以下简称“非二”)具有较强的全球升温效应,与气候变化问题直接挂钩。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非二”温室气体减排,不仅成为相关专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更对我国国际国内气候变化工作具有深远意义。为此,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记者联系环境保护部,就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非二”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对研究人员刘哲进行专访。

减排“非二”改善环境质量

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显示,2005年我国煤炭生产、废弃物处理、化工生产、制冷、电力和电子及冶金铸造等行业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5.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的7.6%”。

据刘哲介绍,“非二”温室气体与大气环境质量密切相关。其中,黑碳具有强烈的消光作用,是导致大气能见度降低和灰霾天气出现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甲烷是对流层臭氧的前体物,也能引起城市烟雾空气污染。此外,非二温室气体对人体健康威胁也比较大,主要源自柴油发电机尾气、低效率炉灶和传统砖生产的黑碳排放、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泄漏和燃烧、煤矿瓦斯泄漏,以及固体废弃物中的甲烷排放。”

刘哲表示,对于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非二减排将产生正面积极的作用。2012年底,环保部公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这些政策能够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起到积极作用,未来还需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识别“非二”减排的措施和政策,并加以完善和升级。

“非二”减排结症何在

刘哲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始终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将二氧化碳减排等同于温室气体减排”。然而,“非二”温室气体具有导致气候变化和污染大气环境质量的双重效应,对经济、环境、社会的影响甚至更大,如何理顺管理体制,走出认识误区,是“非二”温室气体减排面临的最大挑战。

目前国内现有的“非二”减排控制措施,更多是通过国际碳交易模式下的市场机制来实现,受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走势的影响较大,相关政策措施的不确定性较高。而如何尽快确立“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法律地位是未来“非二”减排的又一大挑战。刘哲表示:“目前,除对煤层气甲烷出于安全环保和清洁生产需要制定了排放限制外,其它‘非二’温室气体均没有相应的排放标准。针对是否优先制定标准,还是优先研究经济适用减排或替代技术,亦或者先摸清底数、制定规划等一系列问题尚需系统研究。”

鉴于非二减排对国内环境改善的迫切需求,刘哲认为我国针对“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数据尚没有进行系统统计,统计监测体系尚有待完善。以往“非二”减排的资金和技术主要来源于国际碳市场。在清洁发展机制(CDM)约束下,资金来源缺乏长效机制,对国外发达技术的使用由于知识产权等原因也难以落地。行业间对“非二”减排的技术储备不足,且缺乏针对性。

此外,刘哲告诉记者:“每种‘非二’温室气体面临的挑战又各具特点:一是HFCs(氢氟碳化物)减排技术成熟,但缺乏资金购买专利;其他含氟气体尚无适用替代物,急需加快技术研发;二是煤层气甲烷减排技术存在缺陷,亟待升级改造;分散源农业甲烷减排缺乏管理手段;三是农业部门N2O减排行政成本高,操作难;工业部门的N2O减排后继乏力;四是黑碳减排法律地位不明确,来源分散,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手段。”

“非二”减排需全方位联合行动

“高度重视‘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紧迫性,提高认识,及早行动。”刘哲认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针对非二减排做好战略部署,尽快制定近、中、远期目标和行动计划。对“非二”减排的技术和政策进行深入梳理,鼓励技术研发和推广;进一步完善“非二”减排的政策体系,制定非二减排的战略和规划,出台相应标准,做好顶层设计;结合2020年后温室气体减排方案,制定“非二”减排的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国家整体战略。

“健全‘非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明确职责,理顺管理机制,加强监管能力”。与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源于能源部门不同,多数“非二”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于工业部门,其统计、监测和管理均在环境保护部门。环保部在行政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人员配备上相比而言具有更好的基础。对此,刘哲表示:“在我国经济实现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明确‘非二’温室气体减排的归口管理单位,明确各部门分工,减少行政阻碍,节约行政成本。”

另外,刘哲提出要加大减排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发掘适合我国国情的实用技术和配套设备,加强整装成套技术设备的国产化试点示范、应用和推广。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含氟温室气体的替代、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电解铝行业全氟化碳控制、氧化亚氮工业尾气处置等方面技术的研发等。

采访最后刘哲向记者说道:“在挖掘‘非二’温室气体的减排路径的同时,要具体到部门、细化到行业,制定‘非二’减排的中长期目标和行动计划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扩大“非二”温室气体控制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环境监管、制度设计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好的经验和适用做法;充分利用各种联盟和双、多边合作机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争取国际支持和援助。

扩展阅读: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主要包括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和黑碳(Black Carbon,BC)等。

我国“非二”减排面临多重国际压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德班平台”的谈判将在2015年完成,我国将面临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承诺的压力。按二氧化碳当量计算,“非二”减排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比较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将“非二”减排作为主要的履约手段,如德国截止2010年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的减排贡献占到其总减排量的28%,英国为50%,法国更是高达71%。同时,发达国家已开始通过非正式外交或学术交流等途径渗透其推动“非二”减排的意图,另外,《公约》外机制也在挑战“非二”减排。2013年6月,中美首脑会晤决议逐步减少氢氟碳化物(HFCs)的消费和生产;2013年9月,20国集团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决议逐步减少HFCs的使用。两者都要求中国将HFCs纳入《蒙特利尔议定书》治理。与此同时,美国发起的自下而上的“气候和清洁空气联盟”意在《公约》认可的国际气候治理框架外开辟第二战线,此外,澳大利亚和一些欧盟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案,单方面控制甚至禁止含氟气体的生产、消费和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