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11日发表讲话,阐述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成果,就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提出三点主张。
解振华在波兰波兹南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上说,中方主张:
一、坚持原则、维护共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和基本法律框架,只有坚持《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沿着“巴厘岛路线图”所确定的双轨进程推进谈判,明年底才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公平、有效的协议。任何偏离、违背或重新解释《公约》、否定《京都议定书》或者将双轨进程合二为一的行为都将是破坏性的,最终将导致哥本哈根会议一无所成。
二、脚踏实地、稳步推进。全面、有效和持续地实施《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是我们的“共同愿景”。我们应立足当前,脚踏实地地将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转化为务实的行动。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严格履行《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第一承诺期减排目标,承诺到2020年至少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至40%的中期目标;同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在发达国家的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的减缓和适应措施。
三、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与正在全球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相比,气候变化则是更为长期和严峻的挑战,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不能动摇,行动不能松懈,力度不能减弱。我们应将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作为化解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化挑战为机遇,努力做到既保护气候又促进发展。
解振华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去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今年10月又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他在系统介绍中国国家方案实施情况时说,2007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去年下降3.66%,2008年1月至9月又下降了3.46%。中国还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仅2007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就相当于少排放约5亿吨二氧化碳。此外,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将在两年内投资4万亿元人民币拉动内需,其中用于节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的投资占很大比重。
他说,中国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合作,相继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提出了有关资金、技术转让、适应和森林问题的倡议。上个月,中国与联合国在北京举办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通过了《北京宣言》,提出建立“涵盖技术开发与转让各阶段的全新的、创造性的国际合作机制”的倡议。
解振华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坚定不移。中国是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000多美元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中国将继续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可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发展本国经济、保护全球气候的双赢目标。
作者:刘向 魏建华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