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能源储量和消耗大国,中国即将出台《能源法》。12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介绍:国务院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能源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为我国的能源行业提供一部基本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所副所长戴彦德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制订《能源法》,并修改能源领域的相关子法正是国家目前的当务之急。因为在目前,我国已经有《煤炭法》、《电力法》和即将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与资源相关的法律。但专家呼吁:虽然我国有多部能源法规,但由于缺少起"龙头"作用的能源基本法。现有的一些能源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一些法律法规的条文甚至成了改革障碍,一些改革的新生事物或组织机构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戴彦德说:即将研究起草的《能源法》将是一系列法律的上位法。还将明确我国能源的战略和思路。
这次将是一个系列立法工程。据曾增炎副总理介绍,我国除了将要修改原有的《煤炭法》、《电力法》和《节能法》外,还将准备起草新的《石油天然气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原子能法》。这样,我国在石油、电力、煤炭三大主要能源行业都具备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并针对部分特殊的行业,如原子能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起草制定专门的法律。
同时,为了配合上述法律执行实施,国务院将研究制定《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和《节约石油管理条例》、《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电力建设与管理条例》一共五部法规。促进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尤其是《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将对即将开放国内成品油市场管理提供法制保障。据戴彦德介绍,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已经开始了起草相关法律的准备工作。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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