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确立发展循环经济坐标

江苏省政府近日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全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江苏省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发展阶段,资源消耗仍呈刚性增长,环境瓶颈制约不断加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要求,更使得争取排放空间问题日益突出,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

《意见》要求,从“两个率先”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绿色低碳竞争的有效措施,切实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最小的环境代价谋取最大的发展效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明确了江苏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45%和5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建设1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10个循环经济示范乡镇,培育20个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