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加强“清洁发展机制”合作

  为加强中日两国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的合作,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日本能源研究所、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日前在京共同签署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协定。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将通过与中国建立的良好关系及海外分支机构等,积极提供贷款支持,推进CDM相关项目的实施。

  CDM是《京都议定书》中核心的三种机制之一,也是与发展中国家密切相关的机制。在该机制下,具有法定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额,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同时通过合作,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清洁发展的资金或者技术,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减少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立。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通常较发达国家低廉,所以吸引了发达国家。一些投资者也看准机会,低价收购排放额,以期在市场价格高昂时售出。

  《京都议定书》规定,日本要在2012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6%。但自1997年以来,日本实际总排放量却增加了9%。如何兑现承诺?CDM提供了非常灵活的机制??日本帮助中国减少排放量,同样可以看作是完成了本国的指标。

  日方专家坦言:“在中国减排的成本相比而言是很低的,这是我们对中国CDM项目兴趣大增的根本原因。”“日本从今年7月至2007年3月,将连续在中国投放超过1亿美元的CDM合作资金。”

  世界银行的统计表明,从2005年1月到2006年3月,日本一直是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最大买家,购买了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38%,远远超出英国的15%、意大利的11%、荷兰的8%和西班牙的5%。而中国则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卖家,占世界排放总量的66%。

  2005年中国国务院发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已经成为正式法规。国际买家认为,这说明中国政府为确保CDM项目的实施作出了不懈努力,将给国内企业和国际买家更稳定的回报承诺。

 

来源:科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