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第四版(G4)发布的后续效应

2013年6月,以“可持续发展与报告”为主题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2013年全球大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随着GRI主席Herman Mulder在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一声锣响,最新版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G4.0)正式发布。来自世界各地的1500多名从事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业界专家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这一时刻。

G4新特征

与G3/G3.1相比,G4指引强化了报告相关性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尤其提高了对报告实质性的要求。G4要求报告机构采用严谨的实质性分析,明确与其相关的实质性议题与指标,从而使报告的内容能够更好地反映机构战略。它不仅要求机构使用包括实质性在内的四项原则来确定报告内容,还进一步明确要将这一分析过程写入报告,从而确保报告边界更加清晰,所覆盖的议题和指标与机构的战略及运营更加相关。可以说,G4要求的是一份相关度高、言之有物的报告,而非一份长篇大论而缺少重点的报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报告机构可以只披露与关键议题相关的信息,而省去了收集那些“不太重要”的数据的“麻烦”。

G4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加强了管理方法的披露,不仅要求从整体上披露标准的管理方法,对具体议题的管理方法披露也做出了详细说明。管理方法的披露能够反映报告机构在可持续发展管理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加强了报告的逻辑性。

G4强调了供应链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报告机构在机构概况中披露其供应链情况,敦促其从更广阔的视野、更符合现代经济运行特点的视角来披露其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即从披露范围上要求机构更完整地说明其运营活动通过供应链造成的影响,从原料采购、研发生产、市场营销,到成为最终消费品被消耗,再到作为废物被丢弃后的处置环节,都需要机构给予足够的关注。这无疑也加强了报告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和完整性。

G4还大大强化了治理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一系列与公司治理相关的披露指标,要求报告机构更加完备地向利益相关方介绍其治理结构,并且强调了管治机构对环境、社会影响的管理,这将帮助报告机构从机制上更好地应对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在披露内容方面,G4对相关指标做了清晰而详尽的说明,相信对于上市公司等机构而言,信息收集及披露难度并不大,只是披露深度可能难以像公益慈善或节能环保类的议题一样在短时期内获得显著提升。

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质量是G4的主要目标之一。为此,G4在指标披露方法上提供了更加完整和全面的指导,对指标的定义、数据收集、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等进行了更详细的说明,并且在应用手册中,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表格与公式,帮助报告的准备者更加科学地统计和披露其可持续发展绩效指标。

G4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去年,已有超过1700家中国机构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而中国企业是其中最为主要且重要的群体。作为全球使用最普遍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之一,G4的变化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趋势,反映了利益相关方的诉求。G4的种种变化对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很多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在进行报告编制时,往往还处于一种“有事说事”的状态,即先确定有哪些工作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然后将其梳理成体系写到报告里,在此基础上再逐渐形成一套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战略、政策与管理方法。这种办法虽然“简单、易操作”,但难免有“拍脑袋”的嫌疑;对于那些已经进行了几年报告编制工作的企业而言,亦存在难以继续深入推进,缺乏创新动力的问题,归根结底都与缺乏系统的战略和管理方法有关,而这恰恰是G4的主要强调内容之一。

面对这些挑战,中国企业需更加主动地从战略和管理层面开展可持续发展工作,在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与战略的指导下,把利益相关方的识别与沟通、关键可持续发展议题的识别与分析这些基础工作做好,不断完善关键议题的管理,包括制度政策、管理方法、具体举措及绩效评估等,更加重视供应链影响、公司治理等利益相关方关注的方面,真正通过报告编制带动管理提升,进而完善可持续发展管理。

当然,G4给中国企业带来的也并非只有挑战。新版G4在结构与编排、指标解释、编制指导等方面都更加友好、易理解。而且,考虑到报告机构可能需要一定时间适应G4的调整,GRI明确指出:使用G3/G3.1的机构可以在两个报告周期内进行调整,但2015年12月31日之后发布的报告则应当使用G4。

总体上,我们对于G4及其在中国企业的应用抱着乐观的态度,相信通过标准的引导,中国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整体水平能获得进一步提高,同时为利益相关方带来更多社会与环境效益。不妨让我们一起期待第一份参照G4标准编制的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出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