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最新指引 为审核欧盟企业报告架构奠定基础(下)

最新“欧盟非金融报告指引”的影响何在?

将新准则与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相结合,是确保企业资产负债表准确反映气候变化金融风险的一个合乎逻辑的步骤。 这一更新对于制定符合目的的报告规则和向投资者提供重要的财务信息至关重要。
更好地披露排放情况及未来目标,可以使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更好地衡量环境影响,并引导企业采取行动,以实现欧盟目标和《巴黎协定》。投资者应欢迎企业披露更加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的信息。
现在,绝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都希望确保在2050年之前按照《巴黎协定》的规定,向一个气候中和(climate-neutral)的欧盟过渡。这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它们的范围三排放(点击了解什么是范围三排放),并设定一个绝对减排目标。这对于外界衡量进展的方式,以及向投资者追究企业责任,都是一项重大的进展。

只有全球范围内的企业都开始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进行报告,并且公司在包括水、森林和土地使用等更广泛意义的自然资本方面也进行报告,新的指引才能真正带来显著的影响。

因为该指引重视价值链、前瞻性数据以及与森林和水资源相关的信息的报告,与CDP问卷内容有很多重合的地方,所以每年向CDP披露信息的企业已经准备好根据新指引报告这些信息。
CDP披露已超越这些新的最低标准,成为全球企业的一项业务规范。CDP的报告系统为TCFD提供了一个平台,其中7000家公司(欧洲1800家)披露了与TCFD一致的、可比较的、可在一个平台上使用的数据。
当然,新的指引存在一个局限: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正如CDP和CDSB去年的一份报告[1]中指出,目前的指引尚未得到广泛采用。
今年夏天,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将就欧盟企业报告框架(EU corporate reporting framework)发布适应状况核查报告。对于欧洲企业和投资者而言,今年是一个重要的机会,因为可以确保新指引中的内容将反映在法律规章中。
这份报告可充分说明向投资者的披露义务和公司报告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从而弥补现有报告框架的不足。报告监管的进展方向已然明确。已经填写过CDP关于气候变化问卷、水安全问卷和森林问卷的企业,清楚地知道自己走在了前面,并已经为欧盟企业报告框架,尤其是非金融报告指引将要进行的审查做好了准备。

[1]《第一步:根据欧盟“非金融报告指令”披露公司气候和环境信息》(First Steps:Corporate climate & 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under the EU Non-FinancialReporting Directive),链接:https://www.cdsb.net/first-steps-corporate-climate-environmental-disclosure-under-eu-non-financial-reporting-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