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准入门槛太低

“近年来,各地频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事故,不仅致重大人员伤亡,更产生了严重污染,让人痛心不已。”昨天,民革市委委员、上海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接受采访时表示,由危化品运输导致的重大事故,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产生了重大公共环境危机,其严重影响短期难以消除。

今年3月1日14时50分,晋济高速晋城隧道内一辆拉煤车和一辆载有液态甲醇燃料车发生追尾,导致起火和爆炸,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7月19日凌晨,沪昆高速湖南省境内邵怀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装载可燃液体乙醇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贵州的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造成43人遇难。孙洪林说:“在事后检测中,上述两起事故都发现了运输装备本身不合格这一共性问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现有车辆和罐子的制造标准也显得过低,使得发生事故时,运用技术装备手段保护危险化学品不发生泄漏的作用大打折扣。”

当然,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混乱,也是重要原因。孙洪林举例说,驾驶员、押运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上岗培训教育不落实或流于形式;车辆状况差,带病营运等,也是造成运输事故的原因。“有些运输车辆异地挂牌或异地挂靠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驾驶员疏于管理;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监管不到位,违章装载、违章行驶现象严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据悉,目前生产企业充装过程中超装现象普遍,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常常不按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如在7月19日沪昆高速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中,运输危化品的小货车竟然是非法改装的小客车。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无一例外地都违反了该项规定。孙洪林告诉记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准入标准过低,也是重要原因。依据目前的规定,运输企业拥有5辆以上自有车辆就可以从事运输危险品,对押运人员、装卸人员也都有相应的考试。


针对目前危险化学品的重大事故,孙洪林建议,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标准。“这个标准应该包括三方面:行业准入标准、运输装备标准、从业人员标准。”行业准入标准方面,目前的企业准入标准偏低,要适当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要求运输企业拥有自有运输车辆要达到8辆或10辆以上,才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同时,也要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准入资格定期审核,及时清理一批不再符合运输条件的企业,防止因为清理不及时造成一批企业“带病上岗”。

此外,还要加强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科学布局。他认为:“之所以存在危险化学品大量、频繁上路运输现象,最终根源还在于行业布局不尽合理,企业间因为生产需要进行大量的原材料交换或输送。所以,要根据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通过将危险化学品行业在某一区域集中布局,在区域内布设管道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输送或循环,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上路运输量、运输频率,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