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需公共安全规划

近日有媒体报道,郑州市西三环建成通车以来,5个月内道路塌陷11次,如此“路脆脆”、“没事儿就塌”,引发了市民出行安全的担忧。类似的公共安全隐患此前见诸报端的还有很多:北京的地铁电梯事故和窨井盖危机,哈尔滨居民楼垮塌……各种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但其中折射的城市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缺位”令人担忧。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日新月异。而不容忽视的是,很多地方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城市规模的扩张上,对城市的各种公共设施安全隐患评估不足,导致很多城市在规模越来越大、形象越来越美的同时,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却明显落后,洪涝渍害、管道爆炸、地面塌陷、密集场所踩踏、化学气体泄漏、高层建筑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也越来越多。

公共设施建设事关千家万户安危,考验着城市管理的精致能力。其实,任何事故都是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这样一个过程。如果重视每一个隐患征兆,及时把安全预防工作做到位,安全事故就会减少甚至可以避免。

上述案例中,路面塌陷涉及道路施工、地下管网、市政建设等多方问题。相关部门要在工程建设之初就严把质量关,针对公共设施安全暴露出来的“病症”,“打补丁”、“哪塌补哪”的回填方法难治其本,一定要启动问责并彻查整治以绝后患。因此,城市管理者必须戮力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更要尊重科学规律,把安全至上放在首位。

笔者认为,应该做好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严格实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终身负责制。建立起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应急救援力量、城市应急救援设备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从管理职责、产品使用标准及相关处罚措施等方面,减少甚至杜绝城市设施“闯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