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化与生态安全均衡发展

11月6日,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区建设专家献策会在省政协召开。当日,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内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和关心生态屏障建设的各方人士聚集一堂,围绕如何将我省打造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这一专题各抒己见,献计献策。(相关报道见11月7日《兰州日报》二版)

生态安全是由水、土、大气、森林、草地、海洋、生物等组成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生态破坏将使人们丧失大量适于生存的空间和资源条件,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破坏性后果。

保护我们所处地区的生态安全,一方面要使生态环境自身处于良性循环之中,另一方面还要保护资源和环境,使其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生态环境的支撑能力有其一定限度,一旦超过其自身修复的能力,往往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即使在时间和经济上付出高昂代价。如果在没有生态安全的概念下,盲目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必带来环境退化和不断加剧的污染。而由此产生的问题会困扰每个生活在污染中的人:谁来为减轻城市环境影响的政策买单?污水处理、高效率的垃圾处理和清洁能源,这些成本不菲的设施谁来提供?我们要吸取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训,提前把环境保护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这既是历史的教训,也是我们面临的唯一选择。因此,开展城市区域土地生态安全评价,对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城市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制定地区生态安全保护的战略性规划更显紧迫和必要。

也正因此,城市的管理者必须介入到环境保护中来,与企业一起进行环境治理,让政府、企业、市民都来做环境的保护者和监督者。以政府带头,强化环境管理政策,通过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监测网络;实行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在此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政策来引导城市走上具有生态安全理念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包括设定碳排放目标、鼓励使用独立太阳能设备、限制能耗和大力投资公共交通,使城市化与生态安全相均衡,在不耗尽自然资源或破坏环境的前提下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