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进大检查督查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陈建华讲话

昨天(21日)上午,广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对广州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进行全面动员。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了前一阶段国家、省和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情况。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对广州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作了工作部署,副市长谢晓丹主持会议。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办将广州市确定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十个试点城市之一。近期,《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决定》及有关实施方案已印发,明确了广州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创建活动将分“全面铺开、系统推进、考核验收”三个阶段,从今年6月底开始,到2015年底完成。   

陈建华指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市上下要清醒认识创建工作的基础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推进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要树立一批创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下大力气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实实在在提升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陈建华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一是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12字方针,真抓实干动真格;二是要做到企业自查自改在“明处”,政府部门检查督查在“暗处”,通过检查督查和执法处罚,促使企业自查和整改隐患;三是要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性,确保能真正发现隐患和问题,杜绝走过场;四是要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三个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陈建华强调,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死守抓好事故防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市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以及各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县级市)、各街(镇),及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企业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