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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窑水泥退出两种成功模式

  

    广东省在立窑水泥退出的问题上,一直在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到目前为止,已出现了两种较受企业欢迎且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模式。

    第一种:东莞模式

    从2006年1月起,东莞就成了一座只有大型水泥粉磨站而没有一家水泥生产企业的城市,之前的近700万吨年水泥产能的立窑水泥,已在2005年12月31日前都永久性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因为东莞市政府实施了在两年多前就制订的一项对立窑水泥企业进行“赎买”的政策。

    这项政策在当时是开广东省先河的,在现在看来也属创新之举。2003年12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大力整治全市水泥生产企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目标就是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法规与政策,在两年内分期、分批关闭市内的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和小规模的水泥粉磨站。

    在2004年水泥市场大红大紫的背景下,东莞市依然实施自己的既定目标,东莞在立窑水泥企业的退出过程中,坚持了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制定了由市政府承担支付的对水泥企业补偿的政策。补偿对象为所有关闭的水泥生产企业。补偿范围:包括原设备生产能力补偿、立窑扩径改造补偿、立窑除尘器补偿等。补偿标准:每一万吨水泥年生产能力补40万~80万元;对确实已经进行扩径的立窑,每条给予20万元的扩径技改费补偿等等。

    东莞市政府财政为全市立窑水泥的退出,共计支付了3.272亿元的资金。两年多过去了,可以说东莞的立窑水泥退出平稳而有效。

    第二种:花都模式

    广州市花都区有十多家立窑水泥企业。2006年5月15日,花都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关闭第一批立窑水泥生产企业的实施意见》。这是广东省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的发改运行2006609号文后,第一个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立窑水泥退出的政策,因此,格外受到关注。其中尤其令人注目的是花都也运用了“补偿”的原则。

    这份《实施意见》的政策依据是粤经贸建材210号《关于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花都《实施意见》公布了第一批关闭的七家水泥企业的名单,并明确规定关闭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前,并规定在2007年6月30日前拆除设备和厂房。《实施意见》的补偿方法有二。方法一:以对当地的贡献大小即上缴的承包款为补偿标准,七家企业可获补偿1745万元。方法二:以企业的生产能力,即以每条立窑生产线补偿200或300万元为依据。七家企业的13条生产线,合计补偿2600万元或3900万元。

    花都区的方案已出台,但真正落实尚需各方面共同去做更多的努力,比如,补偿的政策、补偿的额度等尚需不断去完善。总之花都区已把立窑水泥企业的退出当作一件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来做。

    与东莞有所不同的是,花都政府的十多个部门都在其中分担了责任。《实施意见》要求:经贸、环保、工商、技监、税收等部门按期收回和吊销有关证照,供电部门在关闭期满时停止供应工业用电。劳动、财政、审计、法院、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关闭企业的资产核算、土地办证、拍卖、补偿和工人遣散、安置工作,维护稳定等等。

    据悉,增城市也正在抓紧筹划这方面的工作,从化市正在规划水泥粉磨站,并在适当的时候关闭立窑水泥企业。广州番禺区已有两家立窑企业转型为水泥粉磨站(即将投产)。实力雄厚的广州市石井水泥厂,已在粤西山区德庆悦城自筹资金,新建了一条2500吨/日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作为其熟料生产基地,新线投产后(将在今年11月份投产),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的原厂址将转产为大型水泥粉磨站,形成一个前店后厂式的集团经营模式。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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