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布了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推广的新进展情况。作为《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一部分,清洁发展机制 允许发达国家,通过资助发展中国家,开发可产生碳信用额度(carbon credits),即核证减排量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的清洁能源工程,来抵消发达国家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
清洁发展机制的范围广泛,包括风能、生物量能项目,从垃圾中产生沼气的实验,以及鼓励使用对 环境污染小的燃料或发电设备的方案等。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中受益者表示担忧。清洁发展机制与对化石燃料政策相比, 是完全相反的、旨在追求更广泛社会、经济及环境利益的政策工具。 一直以来,从补贴中受益的国家,主要是中国、巴西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丹麦 里索实验室(Risoe Centre)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8个月,随着非洲六国:刚果民主共和国、马达加 斯加、毛里求斯、莫桑比克、马里和塞内加尔,参与第一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这种状况正在改变。 这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包括了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油井和燃除天然气(gas flaring,指通过燃烧 的办法去除石油生产过程中伴生的天然气)项目,以及马达加斯加的河流水利发电项目。 在肯尼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包括:35兆瓦低热能(即热岩)发电项目,和与马塞糖业有限公司 (Mumias Sugar Company)合作利用甘蔗废料生产能源的项目。 施泰纳还表示:“化石燃料补贴政策,是体现钝化政策工具、老旧低效经济模式的例子,而清洁发展 机制,则是体现促进向现代绿色经济转型的、明智的、基于市场机制的例子。”他说:“清洁发展机 制得以在非洲发展,部分原因在于2006年开始启动的联合国内罗毕框架(Nairobi Framwork)措施的 推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以及合作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长期以来致力于帮助贫穷国,通过改善人力和 管理能力,得到碳减排方面的融资。 非洲清洁发展机制其他措施还包括:帮助非洲银行及行业人员提升对新的绿色融资机遇的认识。而联 合国环境规划署里索实验室,主要负责监测全球清洁发展机制投资趋势及这些投资活动的影响。 尽管与全球约3500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水平相比,目前清洁发展机制在非洲的发展仍然不足,但已 经摆脱了过去非洲大陆在清洁发展机制上极低参与度的状况。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里索实验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经理格莱恩霍德兹(Glenn Hodes)表示:“随着新政 策的驱动,有计划的能力建设活动逐渐显现成效,非洲大陆清洁发展机制市场,也会像世界其他地区 一样飞速发展。”据霍德兹等人计算估计,如果2009年非洲政府在深远且具决定性意义的新气候协议 上,达成一致,那么到2012年,非洲可新增230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这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总共可产生约6500万单位的核证减排量,若以保守价每单位核证减排量15美元 来交易,相当于10亿美元的碳信用额交易金额。 霍德兹表示:“与清洁发展机制创造的奇迹之一的印度相比,非洲大陆在成为这一机制新受惠者的道路 上显得更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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