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ESG气候披露新规,上市规则修订,ESG指引改为ESG守则,气候披露要求单列

青悦介绍过之前港交所发布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参见

TCFD框架理解起来有难度?快来看看香港联交所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

港交所发布《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

现在港交所发布的新的气候信息披露指引,原文参见:

https://www.hkex.com.hk/News/Regulatory-Announcements/2024/240419news?sc_lang=zh-HK

根据其提供的多个文件的解读,

2023年6月,ISSB正式发布IFRS S1/S2.

2024年3月,香港财库局发表”愿景宣言“,提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将作为香港可持续发展准则披露的制定者,制定衔接ISSB准则的”香港准则“及其应用和实施指引。未来”香港准则“建立后,港交所会考虑如何从目前的做法过渡到”香港准则“,包括是否以明确的《上市规则》取代目前的ESG披露监管框架(主要指目前的规则附录C2方式)。

修订的《上市规则》附录C2的名字发生了变化,由《环境、社会与治理指引》变更为《环境、社会与治理守则》,名称变化反映了披露的强制性;IPO时也要披露以便后面更好的遵守披露规则。

同时附录C2增加D部分,专门用于披露气候信息,前面A中气候相关披露要求删除。

如果企业ESG报告中气候部分披露完全符合ISSB准则,则被认为符合C2的D部分。

经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将分阶段实施新气候规定,详情如下:

更多详细内容参见: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Listing/Rules-and-Guidance/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Exchanges-guidance-materials-on-ESG/guidance_enhanced_climate_dis_c.pdf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Present/April-2023-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Conclusions-Apr-2024/cp202304cc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