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合会建议成立“国家环境风险委员会”

9日,在京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2015年年会建议,中国应成立“国家环境风险委员会”,以进一步控制和减少环境风险。

国合会外方副主席、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施泰纳在发言中认为,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京津冀加强了环境风险的防控,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

他说,建议中国政府成立一个国家环境风险委员会,平衡经济和环境方面要素,进行风险管理和评估,建立更加有效的环境风险沟通机制。

环境保护部今年5月的通报显示,目前全国有重大环境风险级别企业4000多家。这些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极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

这些重大环境风险级别企业涉及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

环保部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900多起突发环境事件,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协调地方处置93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敏感事件。一些突发环境事件动辄威胁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发环境事件呈现出高度复合化、高度叠加化和高度非常规化的趋势。

施泰纳认为,用更好的治理和法制预防,比治理更加低成本而且更加有效。他表示,“十三五”是非常好的机遇窗口,可以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如果做得好,可以使得绿色发展在今后几十年获得加速发展”。

国合会秘书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通过不断研究和探索,我们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不仅可以成为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抓手和先导,也可以成为中国融入国际治理体系的重要切入点。”

李干杰说,国合会中外委员将以今年以来的政策研究成果为基础,通过深入交流和讨论,形成2015年国合会年会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并于会后不久正式提交给国务院。

国合会中方执行副主席、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也在年会上表示,“本次年会的主题与中国政府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策需求是高度契合的,相信国合会今年研究成果将为中国政府提供很好政策支持。”

国合会2015年年会11月9-11日在京召开,今年年会的主题是“绿色转型的国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