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作用

    公司作为最灵活、最基本、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公司可以加速资金的筹集,并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公司是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股东出资的主要方式是认购股份,而股份一般是以有价证券(即股票)的形式来表现的。公司制度首先是允许公司在设立或扩大经营时发行股票,股票的票面价值都很小,这样,既有利于吸收资本雄厚的大股东,也给持有小额零散资金的人提供了投资场所。而且,股份的转让也是非常方便的,股份可以通过股票的买卖而转让,任何人都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场购进或卖出股票,而且这种购进或卖出不受持股时间的限制。投资人如果需要资金,可以随时把股票转让出去。同时,公司法还允许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发行债券。当然,发行债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不管怎样,公司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灵活的集资方式,加强了公司的集资功能。

    在现代,各国公司都普遍采用股东负有限责任的制度,即当公司亏损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但当公司盈利时,股东就可以按自己的投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而且对于享受的利润额,法律一般不规定上限。

    实行公司制度,就是“按照市场需求”,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目的。按照市场需求,就是从根本上改变由国家高度集中控制的投资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不仅向本公司员工集资,而且也向社会投资大众集资。当然,人们投资的目的就是通过投资而有所收益,因此,人们往往把资金投向生产经营社会急需、产品销路好、有发展前途的投资收益率高的公司,而不愿把资金投向生产经营产品销路差、没有发展前途的投资收益率低甚至亏损的公司。其结果不仅缩短了有发展前途的公司的筹资周期,为其开展和发展业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优化了资金投向,使急需发展的行业或部门得以迅速发展。

    2.有利于改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在现代社会中,公司盈利与否,不仅受制于公司的经营方向和产品的市场需求,更决定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决定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资金,而公司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向社会筹集的。社会投资大众的趋利心理促使其把资金投向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盈利丰厚的公司。而要使公司盈利丰厚,就要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经营管理机制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各系统要素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方式,是经营系统正常运转的条件和内在功能,是企业不断适应经营环境变化、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本能,是社会生产关系、经济规律和经济体制的本质反映。现代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制包括经营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方式等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其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有时董事会下设经理等直接管理人员),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从公司制度的发展来看,公司的所有权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越来越分离。这是因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越来越成为专门的科学,巨型企业中的科学管理越来越成为公司成功的决定性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逐渐形成了一个公司管理人员阶层:他们具有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在管理实践中形成了自己成功的管理方式。这些管理人才不仅可以打破国内地区之间的界限,而且可以打破国籍界限。许多公司,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越来越重视聘用高级管理人才,以此来提高本公司的效益。这就促使不懂管理的投资者退出对公司的管理,使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独立,使得经营管理者有很大的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和发挥了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进而使投资者获取较大的投资利益。

    3.实行公司制度,有利于国家进行控制和管理。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资本主义国家的许多大公司都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存在的。股份公司的存在和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和资本集中规模的扩大,进而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大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和最先进的技术,它们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导致了公司的合并和其他各种形式的联合,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垄断联合公司或组织,如银行财团、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此外,在现代西方国家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泛采用信托投票制度,股东常将其投票权集中交给专门机构或和管理机构有关的人去行使。此外,还有一种投票契约的方式,根据契约,股票所有人可以保留其股票,而将投票权转让给其他人。通过投票信托和投票契约的方式或其他如直接购买股票等方法,形成了控股公司,即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合法控制的公司。这样,国家可以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形式,根据不同时期自身的需要,或者将私营公司国有化,或者将国营公司私有化,或者采取国家控股的方式,使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

    4.由于公司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助于发展国家的各种经济形式,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资源。公司的组织形式既适用于大中型企业,也适用于小型企业。根据各行业、各地区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司形式,有利于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摘自 江平 李国光主编的《最新公司法培训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