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交流与合作
2014年首轮气候谈判结束:有共识但分歧依旧

联合国2014年第一轮气候变化谈判3月14日在德国西部城市波恩闭幕。过去5天,各方以非正式磋商形式围绕2015年达成气候变化新协议交换意见。会议决定成立联络组,从下一轮谈判开始,就协议要素、案文表述等具体内容开展正式讨论。

本轮谈判共有来自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大约1000名代表参加,主要议题是气候变化新协议。按照此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缔约方大会决议,这份协议应于2015年年底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21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2020年开始实施,并由此成为2020年后各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依据。

按照计划,各方在今年年底秘鲁利马气候变化大会之前应审议新协议谈判案文要素,在2015年5月前提出谈判案文。

到目前为止,新协议谈判主要采取圆桌会、研讨会、非正式磋商等形式,由各方阐述各自观点立场。发展中国家在本轮谈判中提出,随着2015年临近,应该提高效率,告别泛泛而谈,开始集中就新协议的结构、要素、内容、期限等具体问题以及案文表述开展正式讨论。

各方最终同意成立联络组,在今年6月举行下一轮波恩谈判时立即开始联络组谈判,重点围绕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以及相关行动和支持的透明度等谈判授权要素展开具体磋商。

从各方表述的立场来看,各方已就新协议达成一些共识,比如新协议系《公约》框架协议,以《公约》原则为指导,目的是落实《公约》目标,进一步加强实施《公约》的各项规定。不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依然明显,主要分歧仍是针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理解。

一些发达国家认为,所有国家都要承担相同的减排义务。这一点受到发展中国家反对。“坚持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中方的立场,不会改变”,中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苏伟说。

另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于新协议的表述重点强调减排,而对适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等《公约》其他核心要素触及较少。发展中国家则坚持新协议应全面包括《公约》要素,不能有所偏颇。

苏伟说,从今年6月新一轮波恩谈判开始,各方将围绕新协议展开越来越多的细节谈判,把大的原则和立场落实到具体行动、措施和案文的过程,会触及各方更多的核心利益,进程会越来越艰难曲折。

按计划今年有多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和会议。6月波恩气候谈判期间将举行部长级会议,讨论提高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应对气候变化强化行动等议题。10月份还有可能在波恩举行今年第三轮气候谈判。

此外,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将于今年9月在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召集一次气候峰会。潘基文本月12日说,气候峰会正得到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在本轮气候谈判开始前表示,今年需要完成关于新协议谈判的大部分工作,将会是非常忙碌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