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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召开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讨会

3月8日,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讨会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应对气候变化,我省将有法可依。

发达国家纷纷以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形式,促进低碳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调研工作,并于2012年中选择江苏作为唯一的立法试点省份开展探索,进行上下对接。据介绍,《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建议稿》目前已形成了初稿,并在此次研讨会上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