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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能源看能源必要而紧迫

  

   能源工业一直被作为我国“重工业的血液”和支柱产业的重中之重,受到多方面有力扶持。1980年代后,能源工业已成为我国产业发展政策中,重点支持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在即将开局的“十一五”规划中,也确立了能源产业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原则,以此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我国能源供应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生产、建设和消费的增长更为迅速。1991~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大体保持在8~10%,而能源生产增长则由大约1%上升到15%左右。其中,发电量平均年增长率在2~15%之间。同期原煤生产增长53%,原油在生产增长20%的同时,原油及成品油(包括液化石油气)在2003年净进口超过1亿吨,而1991年净出口1076万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约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1%。

  面对近年来电力供应日趋紧张的状况,2003年我国又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2004年新增装机容量5055万千瓦,在建规模达2.6亿千瓦,预计2005年和2006年,每年还将新增装机6000~7000万千瓦左右。

  尽管能源生产及投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但统计表明,2003年与1965年相比,我国人均能源生产量增长了4.7倍,但人均能源消费量却增长了5倍,这说明从供需平衡角度看,能源紧缺状况在总供给和总需求大体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供给增长仍然赶不上需求增长。能源工业在取得显赫成就的同时,能源供给紧缺现象根本未能缓解。

  今后一段时期,如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新农村的发展进程中,仍不能产生实效,中国的未来发展必然失去资源支撑,环境容量也难以承受,“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将变成空话。

  目前从政府到民众,从产业界到学术界,都已深刻地认识到,能源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的核心,具有统领性和系统性地位。但如何解决能源问题,也许需要“跳出能源看能源”。因此,对我国中长期能源战略、能源规划、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其它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能源政策等,在宏观———中观———微观相结合的层次上,进行综合性思考和探究,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能源问题关系我国几乎所有重大领域,本文就其中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能源与生态环境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能源消费结构也一直以煤为主。但对于煤的极度依赖,也是造成我国生态环境恶化(或称为“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国的煤炭开采以井工为主,分布在1349个县。因开采引起的土地塌陷面积已达40万公顷,且每年新增土地塌陷面积超过2万公顷;煤矸石积存30多亿吨,占地1.2万公顷,每年以大约1.3亿吨的速度增加,目前的利用率仅为36.2%;每挖出一吨煤炭,就要破坏1.6吨的地下水资源;每年排出矿井水22亿立方米,未利用的煤层甲烷70多亿立方米;煤炭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煤尘每年约2000万吨;洗选煤排放的煤泥水288万吨。包括煤炭采选业、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在内的能源产业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已占全部工业固体废弃物的44%。

  电力工业每年还有约200万吨的粉煤灰排放进江河湖泊中。煤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杂质会扩散到大气中,其中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最为有害,特别是石油、煤炭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多环芳香烃等有机污染物,具有强烈的致癌作用。已有研究表明:每1000立方米大气中,如增加1微克3、4-苯丙芘,人们患肺癌的死亡率将增加5%。

  酸雨是我国为空气污染付出高昂代价的另一个方面。酸雨损坏庄稼,毁坏林木,腐蚀各类建筑和金属设施,危害人体健康,这种情况在大量使用高含硫燃煤的地区尤为严重,并影响到周边地区和国家。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尽管生态环境形势异常严峻,但在未来的国家战略和有效政策的作用下,如能提高能源效率,大力节约能源,加大力度采用媒的替代品,推广、普及治理空气和水污染的新技术,在城市发展节能、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得以恢复的前景,仍将是光明的。

  第二,能源与科技目前,我国能源产业已达到一定的技术装备水平。如煤炭工业具备设计、施工、装备和管理大中型矿区的能力;石油工业在地质条件复杂的低品位油气勘探方面独具优势,勘探、开发和炼油技术富有成果;电力工业进入以大机组、大电厂、超高压和自动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阶段。

  但我们无法超脱的现实情况是:人口不足世界总人口15%的发达国家,在过去20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已经消耗了地球上近50%的矿产资源,今天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照搬他们所走过的高度消耗的模式,而必须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作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创建新的资源节约模式,以保证在资源消耗、维护环境友好的条件下,持续稳定发展。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温室气体排放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第一位的美国,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位居世界前列,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位居世界第二(俄罗斯第一)。对于随之而来的外交问题、贸易的绿色壁垒和境外投资问题、能源合作的双边与多变谈判机制等问题,我国政府面临的压力和需要付出的努力,将越来越大。

  《京都议定书》已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生效,成为国际法,由此带来的影响并不仅仅是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由于一些发展中大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数量快速增长,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承诺的压力与日俱增。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第一阶段(截至2012年前)不承担二氧化碳减排义务,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严重污染,中国将无法置身其外。

  多方寻求对话机制的成果是:今年7月在老挝举行的东盟与对话国会议上,美国、澳大利亚与中国、印度、韩国和日本,达成了《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协议的要点是合作研究并发展污染程度较轻的能源技术,包括更为清洁的煤、核能、风力、太阳能等。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也将自行制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这是一种新主张———在《京都议定书》外前进。

  上述国家间达成的新协议,旨在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减少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排放。

  有数据表明,这些国家由于缺乏规模节能效率和使西方工业国提高生产效率的先进技术,平均每1美元产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美国的两倍。目前签约的五个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排放总量的47.9%。其中,中国和印度这两个主要发展中国家,暂时不受《京都议定书》约束。但美国和澳大利亚则坚持:为防止更多的工业生产线,搬到对二氧化碳和其它污染物不设限制、经济快速增长而能源使用相对低效的国家,极有必要促使这些国家纳入任何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的长期解决方案中去。

  环保人士可能会说,新协定往好处说是在兜圈子,往坏处说是破坏《京都议定书》,因为毕竟《京都议定书》设置了具体的减排目标和时间表,解决措施的针对性较强。

  许多先进技术的应用,具有革命性意义,确实具有“阶跃”发展的促进力量。但我国的能源效率和环境问题,并非单纯的技术落后造成,而是涉及发展基础、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发展战略、政策、管理体制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多重因素,把能源的实体系统和关系系统及其适应机制放在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三,能源与贸易和制造等关联产业

  我国对外贸易总量的增长及进出口结构的变化,实质上是国内产业结构与国际产业结构相互关联、资源配置相互影响的表现和结果。200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额已居世界第三位,占全球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上升较快,表明我国在世界贸易及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观察能源及主要耗能产品进出口数量的变化可以明显看出:1990年代以来,我国正经历着重化工业迅猛发展的工业化阶段。2003年的进口量与1991年相比:煤炭是8倍,原油15倍、燃料油19倍、钢材(包括钢铁丝)21倍、铜和铜合金14倍、铝及铝合金20倍、烧碱近29倍;与同期进口量相比,煤4.7倍、焦炭13.6倍、铜材7倍、铝材10倍、锌及锌合金77倍、纸及制板5倍。

  对此应作如何评判?应该定义为石油消费的高增长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之前的消费基数较小。

  对国外市场依存度的提高,也应辩证地看。

  首先,发展才是硬道理,况且我们遵循的是和平发展的宗旨,能源贸易也要适应国家需要并与境外资源投资相结合,纵向一体化发展;其次,国内资源是属于全国人民的长远福利,要从大时间尺度规划能源贸易的数量和结构,要以石化、冶金、建材、汽车、建筑等国内高耗能产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确定能源贸易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力度。

  2004年我国第一部《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倡导全社会和政府共同建设重点节能领域的重点工程。这些重点工程包括: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或加工生产原料),节约和替代石油的工程;以提高锅炉运行效率为核心目标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特定区域和工业园区的热点联产改造工程;工业企业的余热、余压再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的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工程等。

  我国的能源环保产业潜在市场巨大。各种脱硫、脱硝、脱氮、除尘技术及装备,流化床燃煤泥发电技术、洗煤泥流化床和新型循环流化床等燃烧技术及装备,光伏发电的光伏电池产业(包括硅系列太阳能电池、多元化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纳米晶化学太阳能电池等),与建筑节能相匹配的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照明用具、太阳能灶和太阳能空调。

  在新能源利用方面,有待开发的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生物质热解液化技术、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发电装置、生物质气化发电与燃煤发电生物柴油生产技术装备、燃料乙醇的原料开发等),地热利用技术(地热热泵供热与制冷新技术、地热尾水热能回收再利用技术、地热热泵技术、闪蒸系统地热发电、地热供暖等),以及利用氢能的氢燃料电池技术,将为我国具有相当基础和实力的机电制造业和相关服务业,带来新发展机遇,也将促进先进制造技术在这一传统产业中的开发和应用。

  更不用说能源与农业、矿业勘探、交通运输、新型材料等中间产品制造业、航空航天和海洋工程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其间的关联性、影响力和带动性更是不容低估。

  第四,能源的国际合作框架———“话语权”

  “话语权”涉及对全球能源格局的基本判断:2020年之前,各大能源消费国依赖进口石油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而新增产能将继续向高风险地区集中。由于对这些地区地缘政治环境前景看黯,单纯依靠国际油气市场及能源领域的多边机制,难以获得足够的商业投资,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不得不主要依靠政府行为和双边排他性协议。

  鉴于这一变化趋势及判断,一方面我国应积极参与多边和特定地区多层次的国际合作,加强能源领域的国际对话,在各种国际场合进行政治游说,争取获得并运用“话语权”,表达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另一方面,我国应进一步利用消费大国的地位,通过外交外贸等各种手段,妥善保持与能源生产国的双边友好关系,鼓励我国企业在政府间双边排他性协议框架下,努力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际油气市场占据一席地位,掌控更多的油气资源和运输通道,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近年来我国企业海外能源投资大幅增加,并酝酿参与跨国油气管道项目,《能源宪章条约》作为能源领域专业性较强的多边合作机制,其目的在于建立一个面向21世纪、开放的、无歧视的国际能源市场,为所有缔约方之间在能源贸易、能源投资、过境运输、能源环境及能源供给的安全性等领域的合作,创造良好环境。加强与《能源宪章》的合作,并由观察员国改变为成员国,有利于保护我国能源领域的海外利益,提高能源供给的安全性、稳定性、多样性和灵活性。《能源宪章》已在51个成员间成功实施,范围也已涵盖亚洲,如日本已认可,蒙古为签约方,我国、韩国和东盟诸国是观察员。

  我国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扩大国内能源投资、以可持续的方式提高能源产量,发展安全、可靠、多元化的能源进口渠道,都是当务之急。在与《能源宪章》合作的进程当中,各国政府实际上都在向外部传达一个强烈信号:要大力改善投资环境。

  《能源宪章》最近的优先行动之一,是建立一个能源过境运输多边框架。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能源联系正在不断加强,需要这样一个管理能源过境运输的准则框架。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履行具有法律和制度框架的承诺,增强海外投资者的信心。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顾龙沙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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